俞芸:法官说,我可以上诉,可我摇头了。我知道上诉没用,改变不了判决的结果,仅是争取到一些残存的时日,而这些时日在我看来是一种更难熬的折磨,其实更令人恐惧。想到人一旦放进那个漆黑的小盒子里后就等于进入了永恒,那么这些时日就像万分之一秒那样一闪而过,不值得用乞生的屈辱去把握。
昨天,法官阴沉着脸,用阴沉的声音宣读了我的判决——死刑。虽说这并未出乎我的预料,可我还是不由自主地颤抖了一下,两条腿顿时绵软无力,最后好像是法警扶住了我。
我记得我哭了,嚎啕大哭地跪倒在法官面前。我知道我不是向法官乞求生存,而是发泄积聚在内心的恐惧——对死亡的恐惧。据说,另外一个世界昏暗冰冷,还会按照人的罪孽轻重而被打人不同的地下层,遭受不同的酷刑折磨。
虽说我对自己被判处死刑早有预料,我的律师也拐弯抹角地为我作了分析,因为我的罪孽深重——贪污了巨额财产,还欠着好几条人命,中国法律讲究的是对等惩罚,欠泪的还泪,欠债的还债,欠命的还命。只是人到了生命尽头时,会特别眷恋生命,渴望生存,会奢望在宣读判决书时出现奇迹——被判处死缓或者无期。
法官说,我可以上诉,可我摇头了,我知道上诉没用,改变不了判决的结果,仅是争取到一些残存的时日,而这些时日在我看来是一种更难熬的折磨,其实更令人恐惧。想到人一旦放进那个漆黑的小盒子里后就等于进入了永恒,那么这些时日就像万分之一秒那样一闪而过,不值得用乞生的屈辱去把握;而且我已被告知将接受注射针剂处死,应该不会有什么痛苦,据说就跟睡着了一样,知足了。
回到监房,警察说:“你喜欢做文章,写日记,有什么想法和事情要交代,可以利用最后的时间里写下来嘛。”
于是我提笔凝思,在日记本上写下了我很久以前对社会阴暗面的理解,那也是我决心向贪腐开战的座右铭:
“权力倒向腐败,财富饱蘸贪婪,如果权力和财富在灵魂中自由碰撞,那么,卑鄙、罪孽和邪恶就会源源不断地滋生,人性就会变得异常丑陋。”
记得那年我研究生刚毕业,就幸运地被《东方财经杂志》社聘用。这份杂志是省社会科学院主办的权威杂志,每年都要承接省委、省政府交办的专题调查研究任务,最后的调研成果多半直接送省常委以上领导阅读。我还经常有机会出席省委、省政府工作会议,汇报调研成果,提出相应的建议,居然也能在省领导面前混个脸熟。历年来《东方财经杂志》社都有一些年富力强的研究人员被抽调到省委、省政府各个职能部门担任要职,因此这个杂志社就成了许多胸怀大志、学术上又颇有些造诣的年轻人向往的去处。此外,在《东方财经杂志》上发表论文是人们申请评定高级职称,如大学教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等的重要条件之一,所以不少人千方百计地想在那上面发表论文。
记得我进《东方财经杂志》社不久,因为一腔热血、一股为正义献身的冲动,竟做了一件惊天动地的事。现在想来,我还是觉得很骄傲、很自豪。可事后我得到的评价却是截然不同的,有的甚至很含蓄,只能我自己去体会其中的真谛。
那次,我采访了一个涉及内幕交易而被判刑的上市公司董事长。那个董事长正是由于我的穷追猛打,才被投进监狱而身败名裂的。 面对失败者,我堂堂正正,言辞犀利,而他面对胜利者,却没有任何屈辱感,相反还说出了让我震撼的话:“如果不是告发,不是因为你的抓住不放,我就不会犯案,就可以拥有这笔终生享用不尽的财富……拥有财富才是硬道理。”
这话让我在震撼之余,也产生些许茫然:真的无法理解这个社会怎么还会多出这样一条道理,能驱使那么多有身份的人趋之若鹜,乃至以命相搏。
我后来在日记中还写下了这样一段话:“我忽然发现,我从小学、中学、大学到研究生的一条清晰的人生信条的轨迹中断了,我飘落到了一个混沌的世界里,迷茫、困惑、无序成了主旋律,我不知道怎么才有意义,什么才有价值。历史有时候就是这么奇怪:违背道德未必违背道理,违反法律未必违反潮流。我不止一次地向自己提问,难道我现在所做的一切真的不符合历史潮流吗?”
当时,我对很多事情、现象理解得还很不透彻,只是经过后来的一个轮回,我才清醒了很多。我发现这个世界极其多元,每个区间都有一套规矩,每一个角落都有一个意志,哪怕这套规矩是罪孽的,哪怕这个意志是丑陋的,都有别样的解释。这些规矩和意志大多直奔一个主题——财富,检验它们的唯一尺度就是积累多少财富。
为此,有人用行贿去拿工程,有人以陪睡获得提升,还有人伸手偷取财富……他们不管过程,不忌讳手段,也无所谓百姓怨愤;他们只为财富,而且心安理得。最使我不服的是,同样是贪赃枉法的人,同样是践踏法律罪恶累累的人,法律却执行不到他们的头上。他们依旧可以悠然自得地咀嚼“胜利”的果实。要知道,这种肆意践踏法律的危害非常深重,负效应非常深远,因为法律不被当作一回事就和没有一个样,就更有欺骗性、误导性。法制不公是社会不公的万恶之源,我就是这个不公的殉葬品。
我眼前又浮现出那个上市董事长和他的案子……那天我刚上班,一位同学来找我,说有重要消息提供。他给我看了一份从网上下载的名单,那是这家上市公司十大个人股东的名单。这家外省公司以前戴着“ST”的帽子,因重组注入了新资产,刚复牌交易,如今股价暴涨。
这位同学然后告诉我:“据我所知,排在最后的那个人,在这家公司停牌前不久,曾大量买进这家公司的股票。”
“怎么这么有眼光?”我一阵称奇。
同学说:“这不是眼光问题,是内幕交易。因为他是新任董事长的小舅子的亲家公。那个新上任的董事长是那家上市公司的上级领导,公司资产重组的整个过程都是在他的眼皮底下进行的。”
我马上明白了他的意思,此类利用职权所作的利益输送,当然是不被允许的。我笑道:“你怎么会关心起这件事来?”
我的言下之意是,这样的勾当每天都在发生,只是大多数都能平安无事蒙混过去罢了。
“为了伸张正义!”同学答道。
“呵呵,如今还有多少人一听到‘正义’就能去冲锋陷阵的?”我开玩笑似的说,“不要去找这个麻烦了,你要知道,查出了这个内幕交易你也得不到一分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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