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贵国所得之地甚多,财源甚广,请从宽处着想,不必专顾目前。”
伊云:“所有财源皆未来事,不能划入现在赔款。”
李云:“财源甚长,利益甚溥。”
伊云:“将来开源之利,皆用在地面上,万无余款。”
李云:“财源不仅如此,必定兴旺。”
伊云:“欲开财源,所费必大。”
李云:“即以台湾而论,华人不善经营,有煤矿、有煤油、有金矿,如我为巡抚,必一一开办。”
伊云:“矿产一开,必以贱价售诸华人。”
李云:“华商不能自得。”
伊云:“未开之地,必须经营,所费不赀。”
李云:“所费愈大,得利愈溥。何妨赔费略减若干,他日利源所补多矣。即我中国借债亦稍容易。我在北京,洋人肯将台湾押借二千万金磅,后我东来,皆知日人强索台湾,此事即搁起不提。所押已如此之多,出买则其价更巨。”
伊云:“中国财源甚大,借债不难。”
李云:“无论如何总请再让数千万,不必如此口紧。”
伊云:“屡次说明,万万不能再让。”
李云:“又要赔钱,又要割地,双管齐下,出手太狠,使我太过不去!”
伊云:“此战后之约,非如平常交涉。”
李云:“讲和即当彼此相让,尔办事太狠,才干太大!”
伊云:“此非关办事之才,战后之效不得不尔。如与中堂比才,万不能及。”
李云:“赔款既不肯减.地可稍减乎?到底不能一毛不拔。”
伊云:“两件皆不能稍减。屡次言明,此系尽头地步,不能少改。”
李云:“我并非不定约,不过请略减,如能少减,即可定约。此亦贵大臣留别之情,将来回国,我可时常记及。”
伊云:“所减之数即为留别之情,昨已告伯行星使,初约本不愿改,因念中堂多年交情,故减万万。”
李云:“如此口紧手辣,将来必当记及。”
伊云:“我与中堂交情最深,故已多让。国人必将骂我,我可担肩。请于停战期前速即定议,不然索款更多,此乃举国之意。”
李云:“赔款既不肯少减,所出之息当可免矣。”
伊云:“日前会议说明,换约后一年内两期,各还五千万,又一年将余款一万万还清,息可全免。”
李云:“万一到期款借不到,但出息可乎?”
伊云:“不能。此与日前所说相同,但认息,不还本,只算日本借钱。我国无此力量。”
李云:“中国更无力量。日本开战以后未借洋债,中国已借数次,此日本富于中国之明证。”
伊云:“此非日本富于中国,日本稍知理财之法。”
李云:“中国将效日本理财,现在甚贫,借债不易。”
伊云:“我看甚易,断不为难。”
李云:“现在毫无头绪,俟我回国再议。如三年之内本还清,可免息否?”
伊云:“三年内果能清还,息可全免。”
李云:“约内可添明,‘若三年后清还’云云。此乃活语,如此写法不过少有体面,所有便宜无多。”
伊云:“约内写明第一次交清后,余款认息云。如三年不能交清,则以前之息必须一体加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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