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章是“逼”出来的
说起来是老生常谈了,文章要尽可能写得短些,再短些——许多作家和读者提过这个要求,郭老还曾为此大声疾呼。可惜事过境迁,近年来文章越写越长,呼声得不到响应,慢慢地减弱下去,终至“渐行渐远渐无声”了。
但读者们自有一种无声而有力的抵制法,那就是:不看。
笔者有个向来爱读散文的朋友,最近也加入了“不看”派。他说:“读时下流行的长散文,像陶渊明那样‘欣然忘食’的时候并不多,却常常产生三种心理:一是怕,一看那么长,非半小时不能卒读,就不敢看;二是耐——还得耐心看下去,倘若这是篇情文并茂的佳作呢,失之交臂,岂不可惜!三是悔,读完后掩卷回想,印象模糊,又觉得有点懊恼。这样反复多次,后来见到长文章,就不分良莠,索性都跳过不看了。”这段话尽管有点偏激,却也发人深思,那些为“散文的厄运”深感惶惑的同志,可以在这里找到一部分答案。
于是想到了古文。古文很讲究炼意炼字,篇幅一般都比较短小,所谓“精腴简奥,乃文之上品。”《古文观止》二百多篇,大都立论精辟,意赅言简。韩愈的《杂说四》只有151字。刘禹锡的《陋室铭》更短,81字。最长的是司马迁的《报任少卿书》,也不过2500字。先秦的文章尤其精炼,那原因大概如孙矿《与李于田论文书》中所说:“汗青刻简,为力不易,非千锤百炼,度必不朽,岂轻以灾竹木?”章学诚《乙卯札记》中也说:“古人作书,……繁重不胜,是以文词简严,取足达意而已。”可见最早的短文章是“逼”出来的。后来蔚为风气,虽然发明了文房四宝,无“汗青刻简”之劳,也都避长趋短了。
现代人使用的文具远比古人便利,加上作者生活丰富,知识爆炸,浩浩荡荡的文思胜过“韩潮苏海”,于是下笔数千言就成了常事。但是,看看一般近代名家的范文,却也不长。朱自清的《匆匆》和《荷塘月色》,都不过千把字。《背影》写父子深情,若教俗手动笔,至少得缕述三五个感人事例,夹叙夹抒,缠绵委婉,非三数千言莫办;而朱自清只选取父亲怀抱橘子爬月台这个典型情节,写成千二百字的一篇短文,给读者的印象特别深刻。偶尔也见长的,如《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那是因为题目大,势所不得不然;但长中见短,作者也只写了一个晚上跟友人偕游河上的情景和感受,没有扯到扯不完的金粉故事上去,跟长而冗者绝不相侔。“动人春色不须多”,多了就不动人了。名家懂得这点文章三昧,所以选材时斟酌淘汰,精中取精,标准特别严格。这也是一种“逼”——逼自己精选素材,宁少毋滥。
名家还有一种自逼自的功夫,那就是反复锤炼词章,使之高度紧缩。美国诗人艾兹拉·庞德写过一首题名《在一个地铁车站》的诗,只有两句:“人群中这些面孔幽灵一般显现,湿漉漉的黑色枝条上的许多花瓣”,象征丑恶的社会中也有些美好的现象在,意象含蓄,颇能引人联想。据说原作长达三十行,他在一年中逼自己改了两次,最后浓缩成两行。我们有些作者恰正相反,喜欢随意敷陈,短话长说,写完后又急图发表,不耐推敲,内容芜杂,又加文字累赘,那怎么能怪人家不要看呢?
除了自己逼自己,编辑们也要给作者施加一点“逼”功。目前计字付酬的办法可否也调整一下,那实际上在鼓励大家写长文章。有些刊物好像看不起千字文,这口胃也得变一变。编辑乐于发短文,对作者既是引,也是逼。遇到那些可缩性很大的长文章,弃之可惜,用又不宜,但也有办法对付。笔者读中学时有个国文教师,他收到洋洋十数页的长作文,通常原封不动地发还给学生,另附批语一句:“请把原作压缩掉三分之一”,或是:“请改写一遍,字数控制在两千以内。”这办法看似偷懒,倒着实有点效果,逼我们不得不自执斧斤,咬牙忍痛’,把字行间旁逸斜出的枝叶尽量砍去。后来退还的次数就少了,偶尔还能收到几句“文简字约,一清见底”之类的好评。这又是一种“逼”,逼作者自我提高,且又在理在礼。为某些退用两难的长文章感到棘手的编辑同志,盍兴乎一试?
选自《散文》1981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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