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就诗本身来说,“诗无达诂”,某种意义上说“看诗”从来就允许“不分明”。我认为非学术的欣赏是允许“断章取义”的,而且断章取义比知人论诗更容易获得阅读的乐趣和单纯的感动。况且有一些诗作的底蕴本来就很难分明(比如李商隐的许多名作),即使努力探究也无法“分明”,不如就将“不分明”当成构成了其魅力的一部分。还有,对诗的理解,常有“作者未必然,读者何必不然”的现象,读者不一定追随作者的构思和预想,往往生发出自己的感触和联想,很难绝对“分明”。
第三,有时,误会也有误会的美。有些感动正是缘于误会。记得席慕蓉有一篇散文,说她的父亲一直把《送别》(也叫《离歌》)的第一句“长亭外,古道边……”听作了“长城外,古道边”,以为写的是他的家乡,所以多年来很感动,从女儿口中知道了正确答案,反而很懊丧。后来,席慕蓉自己发现多年来一直喜欢的“燕子”原来不是燕子,而是乌秋时,体会到了父亲的失落心情。她说:“有的时候,我们实在也可以保有一些小小的美丽的错误,与人无害,与世无争,却能带给我们非常深沉的安慰的那一种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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