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千年来得太快了。但我没这感觉。千禧年我十九岁,高中毕业进了大 学。同一年,我离了家。走了便走了。之后我很少回来,就算放暑假也一样 。独立的滋味真好。高中离校时,我看着朋友们一个个打包行李,都回家去 “理理清楚”。其中一些是要躲避成人世界的限制,不想开始朝九晚五的生 涯;另一些则是为了省钱。而我,可不想再回到青春期那种日复一日的例行 生活。想想我们的父母那代人,大都在二十岁前就离了家,之后再不回头。 也就是我这一代,还要在家里拖上一段时间才踏入社会。我可不要,我想找 寻自己的路。我发誓,十九岁离家后永不回来。又过了四年的大学时光,我 兜里揣着个二流学校的艺术学位,径自冲向多伦多,在那儿找了份工作,开 始了“现实生活”。 结果我发现自己并没多少事业心。我经常被问到“最近在做什么”这一 避无可避的问题,然后就卡壳。“哦,这些天啊,就是,挺忙的。”我只得 撒谎,希望话题转成让自己不那么为难的事情,比方天气啦、信仰啦、战争 啦什么的。 我的朋友,那时大都已经在事业上崭露头角,待遇也颇丰;还有一些进 了医学院、法学院,或者读了研究生。不过,我也有一项造诣——烘爆米花 。我时常在夜里穿着拖鞋,弄一大炉爆米花,然后撒上厚厚的盐和辣椒粉。 那些日子里,我狂吃爆米花。有时我也会写些东西,多数是兴趣使然,赚不 到什么钱。所以就得找点其他活来养活自己。那时候大概每隔几个月,我就 会换一份工作。可以说,为了填饱肚子和支付房租,我差不多什么都做。我 甚至在一个教堂里当篮球教练——晚上工作,内容是教一群超过四十岁、连 运球都不会的中年妇女打篮球。工资是一周四十美元。 后来我临时决定返回父母那不怎么起眼的农场。我回渥太华,是要为加 拿大广播公司准备并录播一档每周一次的书评节目。当时提出这个想法的时 候我并没抱多大希望。后来渥太华早间档的节目制片人发邮件给我,说她很 喜欢这个主意,并希望能“在六月份前启动”。我马上答应了,也没考虑自 己要住在哪儿。一想到我能通过找书、读书和谈论书来赚笔钱,我就非常兴 奋,哪怕只是在电波中低声细语。 得到消息的那天下午,我约了好朋友鲍勃到女王大街的一个露台上喝酒 庆祝。我们穿得很随便,坐在一起喝廉价的瓶装啤酒。那是个阳光灿烂的午 后,整个露台就我们俩——或许对多数人来说春寒过于料峭,又或许星期二 的一点钟实在太不合时宜。 “太棒了,”鲍勃得知了我的好消息说,“可是你准备住在哪儿?” 是啊,住在哪里呢?其实这个书评节目只是暑期段的短期工作;我身无 分文,还要偿还巨额助学贷款。想到这里,我说:“我还真没时间在市中心 找房子。不知道,估计可能问问爸妈,住他们的农场吧。反正也待不了多长 时间。” 就这样,自己在外面独立了快十年之后,我第一次考虑返回老家。鲍勃 无言,我也无语。接下来我们就猛喝啤酒,时不时地看看外面人潮拥挤的街 道。 当天晚上我打了电话回家,已经好几周没听到父母声音了。电话接通了 ,母亲在那头向我解释,说他们还在吃晚饭,酒也没喝完。“我们当然欢迎 你回来,”她听说了我的计划后说,“真是高兴。”我挺开心她没怎么大惊 小怪。“你猜怎么着?” “什么?”我问。 “不,我跟你爸说。”我能想象父亲坐在餐桌的对面,靠着椅背,拿着 酒杯,然后耸耸肩。“你猜怎么着?伊恩要回家来住了。” “只是暂时的,”我提醒她。 “太好了,”我听见父亲说,“回来吧。” “那你什么时候到家?”母亲问。 “还不知道。大概再过几个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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