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治”观评价上,也许鲁迅与章太炎的思想关系是最为直接和接近的了,但二者仍有不同。两人作为师生和革命团体的同志,在政治学层面上对于“众治”即共和,表现出极大的一致,都主张用暴力来推翻专制政治而建立共和政治。鲁迅在1903年写作的论文《中国地质略论》中,以地质结构的不整为例,认为“谭人类史者,昌言专制、立宪、共和,为政体进化之公例”。但是由于“专制方严,一血刃而骤列于共和者,宁不能得之历史间哉?”当辛亥革命发生之际,鲁迅不仅身体力行,参加具体的活动,而且在理论上从政治权利平等的角度对其加以肯定,得出“共和之治,人仔于肩,同为主人,有殊台隶”①的结论。章太炎于同年发表著名文章《驳康有为论革命书》中,也针对康有为用“流血”、“死人”来反对革命和共和的观点,指出必须要经过“血战”,民众方能得到“自由议政之权”。章太炎是民族主义革命者和传统学者,他关注的是中国的民族和伦理问题。因此,他从“民皆平等”的伦理角度批判西方议会政治,称“被选者必在显贵仕官之流……徒令豪民得志,苞苴横流”②,而且“是数者,皆汉族之所无,而异种之所特有,是议权仍不在汉人也”。而且,因为选举区域的限定,“数愈阔疏,则众所周知者愈在土豪”。最后结果又是往昔“上品无寒门,而下品无膏粱,名日国会,实为奸府”。由于选举过程的“作奸树伪”和代议过程的“坐而论道,惟以必抒觉见为期,不以抒民意为期,乃及工商诸政,则未有不徇私自环者”,结果议会中“要之豪右占据其多数寡不当则不胜”。于是,章太炎最终对议会作了道德否定:“故议院者,民之仇,非民之友。共和之名不足多,专制之名不足讳。”最后,他再进一步,转而肯定“专制”:“代议政体必不如专制为善。”“不如王者一人秉权于上。规模廓落,则苛察不遍行,民犹得纾其死”③。这是开明君主制的同义语!我们终于从这里找到了前几年风行于海外和大陆的所谓“新权威主义”的声源。章太炎的后一愿望也许可以视为鲁迅那句“压制尤烈于暴君”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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