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其实还暗含一个书名,那就是《燃藜图》——一部“燃藜”以观照人世间“离合悲欢、兴衰际遇”的启示录,一部“燃藜”点亮你智慧的双眼从而达到“世事洞明,人情练达”境界的生活版公共关系宝典。<br> 曹雪芹并没有将其呕心沥血之作命名为《红楼梦》,而是给了它一个既有传奇色彩,又实实在在的名字:《石头记》。<br> 《红楼梦》这个书名是高鹗定的,高鹗将原本只有前八十回的《石头记》续写成一百二十回本——也就是今天凡地球人都知道的《红楼梦》。<br> 高鹗之所以将书名改成《红楼梦》,一是曹雪芹开篇即表明该书乃梦幻之作(第五回由警幻仙子编导、太虚幻境文工团演出的那十二曲歌舞就叫《红楼梦》);二是以“梦”为题于作者、读者都有好处。首先对作者尤其是续写者高鹗来说,既是写梦,怎么写都不算跑题,小学生都知道这一招,老师一布置写作文,立刻进入梦幻状态,用“假语村言,敷衍出一段故事来”,再怎么离谱,老师也只好认了。有了这一成功秘诀,长大后自然如法炮制,只是动机越发“不纯”:不但为交差,为赚稿费和读者眼泪,还有别的更深的用意。比如,为表达对某人的特殊情感,便假托说昨晚做了个梦,梦见Somebody或Something了。情感若再强烈一些或为赶进度,则还会说出“偶每晚都梦到U!”这样的话来。宝玉就曾对颦儿使过这一招,只不过他说的时候慢了半拍,听见这话的不是林妹妹而是袭人。<br> 对读者来说,这也是值得欢迎的事情:既然是写梦,自然也就不存在“阅读理解”扣分的问题。打从识字读书开始,同学们不但怕考作文,也怕考阅读理解。如果阅读材料是说梦,即便答错了,也有理由为自己辩护。况且读者有时根本就不在乎作者说的是什么,只是想借别人的梦来做自己的梦。这也正如作者有时并不在乎读者怎么看,只想拿梦来“宣泄”“寄托”一番而已。醉翁之意不在酒。<br> 因而梦从来都不是纯粹的单质或化合物,尤其是当它被说出来、写下来(装在有色器皿里或被加工成各种产品)的时候。梦不但与现实之间原本没有什么真正的界限,而且还是人进入现实的一种积极的充满期待/欲望的方式。倘若一个人有一天连梦都不会或懒得做了,也就真正算是一具行尸走肉了。所以千万别从消极层面去看待梦。<br> 一个真正看破红尘或者对什么都无所谓的人可能不再做梦,不再被梦所困扰,如同一位到了某个年龄的人不再为例假或梦遗烦恼一样。做梦是年轻的标志,是欲望和期待的记号,尤其是敢于把它说出来的年龄。人常赋予“痴人说梦”以贬义,却不曾意识到“痴”是生命力旺盛的显示,是对生活/爱情/事业的执著追求。梦并不等于虚无,就像性幻想不等于性无能一样。而且从梦/性幻想中醒过来并不等于以后不会再这么做。当然有时也需要有所掩饰:在高潮或者结束时不说爽,或者来一声“好便是了”之类的叹息一只有傻瓜才相信,一件事结束了和它从未发生过具有同样的意义。<br> 并非一上来就拿性说事(那样的确太俗),但为了将曹雪芹故意消解的东西还原回来,还是请大家看在环保的分上,在此少啐两口唾沫(拜托了)。不过话说回来,即便连“食色性也”这种格调不高的话,圣人也敢在自己的博客上公开发表出来,更何况《红楼梦》一书除了开头结尾几句色空情幻的掩饰之词(所谓将“真事隐去”)外,全篇处处都充满了对“食色性也”这一美好生活本质的赞赏和充分肯定。设若书中没有那么多的美食(每每想到这一点就特忌妒刘姥姥)、美色(包括MM们时装的颜色和大观园四季的景色)赞美式的描写,《红楼梦》的魅力至少要打对折。<br> 而且即便是遁入空门,也并非意味着割断了和尘世的一切联系,不再有七情六欲,不再需要面对和处理各种错综复杂的公共/人际关系。看看《红楼梦》中的几个出家人的做派就知道是什么回事了:<br> 张道士胡子花白早就超过了“清虚观”法定的退休年龄,却依然披着道袍在滚滚红尘中服务大众(主要是上流社会VIP客户),发挥余热。一见贾母等人,就像职业公关家一样显示出高超的拍马大法:“前日偶在好几处看见哥儿(宝玉)写的字,作的诗,都好得了不得,怎么老爷还抱怨说哥儿不大喜欢念书呢?”又叹道:“偶看见哥儿的这个形容身段,言谈举动,怎么就同当日国公爷一个稿子!”说着两眼流下泪来。接下来又忙着当兼职红娘给贾宝玉介绍女朋友:“前日在一个人家看见一位小姐,今年十五岁了,生的倒也好个模样儿。偶想着哥儿也该寻亲事了。若论这个小姐模样儿,聪明智慧,根基家当,倒也配的过。但不知老太太怎么样,小道也不敢造次。等请了老太太的示下,才敢向人去说。”<br> 至于铁槛寺“馒头庵”(亦即“水月庵”,“馒头”二字虽没有“水月”来得雅,但却实在:活着能填饱肚子,死了也需要一个土制的作为归宿)中的两个女尼:趁着秦可卿出殡在寺内做法事的机会,年纪大的净虚忙着插手有钱人家婚事从中捞钱、捞面子;年轻的智能则忙着和秦钟约会偷情,大尝特尝禁果。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年轻的智能为了伟大的爱情,竟然私逃进城,跑到秦钟家里和心上人幽会。真乃:生命诚可贵,信仰价更高。若为爱情故,二者皆可抛!其勇气和执著劲儿,实在令偶们这些“俗”人佩服。<br> 最令人感叹的是妙玉。和前面说的那几位同行比起来,妙玉要纯正得多:她敬业爱岗、洁身自好,几乎把全部身心都献给了神圣、伟大的佛。即便是这样,在许多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她坐在栊翠庵里呆呆地看着自己素日吃茶的那支绿玉斗发呆:宝玉(他们)还会不会来呢?这杯上似乎还留着他那天品茶时留下的体温啊。而且,这个超尘脱俗的槛外人妙玉最终不但没能超脱,反倒被强行抛入尘世的深渊之中。如果早知结果会是这样,还不如像智能一样大胆地、毫无畏惧地去追求那份属于自己的爱情。“后悔药比长生不老药更难寻觅哟!”后来成为芙蓉花助理花神的晴雯在一则美容化妆品广告中反复提醒广大观众朋友。<br> 所以千万别让书中那些“空”、“幻”什么的给忽悠过去了。<br> 若能于“空”、“幻”处看出被“假语村言”隐去的“真”“实”二字来,等于是拿到了出入《红楼梦》的护照和签证,偶们就可以一同自由自在地走进红楼了。既然曹雪芹/高鹗可以消解梦和现实之间的界限,偶们也不妨洒脱一点,管他梦里梦外,也不必拘泥于朝代年纪:真事也罢,假语村言也好,都给予同样的话语权力和符号意义,都看成是道/存在的发生和表现形式。——既然道学家、经学家、才子、革命家、流言家(《路透社》新闻发言人)都能各抒己见,偶们公关家自然也不甘落后,虽然偶们申请营业执照比前者晚了点,但历史的经验早已表明,N多事情都是后来者居上。<br> OK,闲话少叙,言归正传。作者在开篇“忏悔录”中自云: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与美好的事业套餐摆在偶面前,可偶没能好好珍惜,等到失去的时候偶才后晦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再给偶一次机会……以前看事物是用肉眼,但在失去/梦醒的那一刹那,偶开始用心眼去看这个世界,所有的事物真的可以看得前所未有的那么清楚:原来那个女孩子/林妹妹来到人间是为了还泪,原来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都不是孤单的,并非“来去赤条条无牵挂”——大家都是因为相互牵扯着来到尘世间的。<br> 虽然上天没有给大曹(作者写《红楼梦》/《石头记》时也就三十来岁,还称不上老曹。虽然一贫如洗,但生命力/创造力亦即做梦的能力依然强盛)在现实生活中再来一次的机会,却给了他一支生花妙笔,使他能超越生死、超越梦幻与现实,将那些刻骨铭心的一切“编述一集,已告天下,知偶之罪故不可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偶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于是就有了《红楼梦》(《石头记》)。<br> 其实,无论做学问做文章,还是做公关做人,都一个道理。<br> 文章乃案头上之人情世事,公关是现实中的世事人情。<br> 二者都需要“洞明”和“练达”。没有这样一种过硬的本领,薛宝钗不可能生活在别处(客居贾家)也那么从容自如,王熙凤不可能协理宁国府做得那么得心应手,作者曹雪芹也不可能写出这么一本空前绝后的畅销书——若曹雪芹的认识水平始终停留在《红楼梦》第四回贾宝玉看到《燃藜图》及其对联就很讨厌的那种状态,眼里除了MM(林妹妹)还是MM(别的美眉),就像贾政那次扬言要打死宝玉一样打死她,也不可能写出这么一部生活百科全书一般的《红楼梦》。最多也就是在“吟成豆蔻诗犹艳,睡足荼蘼梦亦香”之后,因MM晴雯的死,悲愤交加地写篇《芙蓉女儿诔》。<br>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公关”。<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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