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寄居尼庵的“明证”,称其“写出了她在饱经风霜之后的新体验”;胡元翎认为“诗人还能寓闲远之情于物……在《酹江月·咏竹》中对这一特色表达得更为集中突出。”。但从冀勤先生《朱淑真佚作拾遗》一文所述对于《诗渊》体例的分析来看,与原书有一定的偏差。
冀文称《诗渊》“凡所收录之诗,属于同一朝代者,仅在第一首诗作者姓名上标出朝代;凡同一作者,仅于第一首诗上标出作者姓名;同一诗题者,亦如是,而于后录之诗标一‘又’字。全书体例统一,眉目清楚”。然而翻检《诗渊》原书,感觉其体例并非尽如先生所言:首先,《诗渊》虽然有同作者之诗仅注撰人于前作的现象,但并非常例。相反,全书中随处可见的倒是同作者的数首诗不厌其烦地全部加注撰人。这与该书分类编排的体例有关。而且由于它只是一个誊抄本,材料来源又颇为芜杂,因此出现了许多淆乱体例、漏注失题的现象。全书不注朝代、撰人的作品有近千首之多,岂可尽以同作者之诗后者不注撰人例之?如《和裴迪逢早梅相忆见寄》“东阁官梅动诗兴”一首④,不注撰人,列于南宋诗人方岳的咏梅绝句之后、方澄孙《见梅》诗之前。幸而这是杜甫的名篇,否则一旦失检,竞归于方岳名下,岂不大谬?又如朱淑真《书王庵道姑壁》绝句一首⑤,列于陆游《题丈人观道士壁》之后、黄庭坚《题西太一宫壁》诗之前,亦不注撰人。若无《断肠诗集》参证,莫非竟要归于陆游?诸如此类,所在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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