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的根本宗旨中的关爱元素
中国共产党人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在总结领导中国人民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概括为党的根本宗旨①。其中,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人民推翻了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中国人民翻身做了主人,确立了保障人民良好的生存权利、发展权利的基本社会制度基础。之后,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国民财富快速积累,为政府、企业及个人给予社会提供帮扶与服务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而在新的历史时期,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这一宗旨进行了丰富与发展,提出了新时期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提出了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高度重视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述思想无不体现了党的根本宗旨观,即将为“人民服务、关爱民众”的宗旨观赋予了新的时代含义。尽管在探索和发展的道路上我党有过失误,但为人民服务,不断提高国民关爱水平将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
(2)科学发展观中的关爱理念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对近代以来西方社会发展的经验教训以及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发展经验教训总结的产物,是对适合我国现代化发展道路的理性思考与抉择。科学发展观强调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人的发展目标的统一,从一味地追逐单向度的经济发展指标(特别是GDP指标),到开始关注人文社会环境指标,强调社会大多数个体的内在体验和感受对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目标的重要意义。如此,科学发展观的核心问题是要解决“发展依靠谁、发展为了谁”这一根本问题。从这个角度看,“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相应地,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说,科学发展观就是党的宗旨观在发展问题上的具体体现,在发展过程中不能忘记为人民服务,发展的最终目的是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同时,提高关爱水平和完善关爱社会建设,则是政府、社会甚至是个人提高“为人民服务”(尤其是为弱势群体服务)水平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
(3)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关爱理念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我国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面对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之时,为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而提出的新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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