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运行机制
因国情不同,各典型发达国家建立了不同的公共危机应对运行机制。作为联邦制国家,美国各州政府具有独立的立法权与相应的行政权,一般都设有专门机构负责本州应急管理事务,具体做法不尽相同。但总体来讲,其特点可概括为:统一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标准运行。
统一管理,是指自然灾害、技术事故、恐怖袭击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一律由各级政府的应急管理部门统一调度指挥,而平时与应急准备相关的工作,如培训、宣传、演习和物资与技术保障等,也归口到政府的应急管理部门负责。
属地为主的基本原则,是指无论事件的规模有多大,涉及范围有多广。应急响应的指挥任务都由事发地的政府来承担,仅在地方政府提出援助请求时,上级政府才调用相应资源予以增援,但并不接替当地政府对这些资源的处置和指挥权限。 ‘
分级响应强调的是应急响应的规模和强度,而不是指挥权的转移。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以后,首先响应的是事发当地的地方政府,当地方政府需要支援时,再报上一级政府。在同一级政府的应急响应中,可以采用不同的响应级别,确定响应级别的原则一是事件的严重程度,二是公众的关注程度,如奥运会、奥斯卡金像奖颁奖会,虽然难以确定是否发生重大破坏性事件,但由于公众关注度高,仍然要始终保持最高的预警和响应级别。
标准运行主要是指从应急准备一直到应急恢复的过程中,要遵循标准化的运行程序,包括物资、调度、信息共享、通信联络、术语代码、文件格式乃至救援人员服装标志等,都要采用所有人都能识别和接受的标准,以减少失误,提高效率。美国公共危机事件应急响应的运行机制如图l一4所示。
日本政府应对不同类型的突发公共事件,启动的危机管理部门也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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