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代化发展战略的主线看,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提出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城乡差距扩大日益成为影响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因素。近30年的改革开放使我国的综合国力显著提升,但城乡差距却在进一步扩大。改革之初,城乡居民收入比在1.8:1左右,现在扩大到了3.2:1,不仅大大超过了国际上公认的2:1左右的合理差别,也给长期发展埋下了诸多隐患。二是长期困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三农”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农业生产、农村发展的脆弱基础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三是目前我国的工业化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人均GDP达到了1000美元以上,工业化、城市化比例已达到相当水平,实施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四是从扩大内需的角度看,通过农村建设可以大幅度提升农村购买力,能够重新打造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增长引擎。所以从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解决“三农”问题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到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将统筹城乡放在了“五个统筹”之首,到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最后在2005年正式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是理论上的不断丰富完善的过程,也是实践上的客观需要使然。
从信息化发展战略的主线看,信息化与农村建设的结合也有其必然性。首先,2000年我国已将信息化确立为覆盖现代化全局的战略举措,提出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走新型工业化的路子,农村建设自然也离不开信息化的带动。其次,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信息产业、电信网络、互联网用户数等都在国际上名列前茅,但同时城乡数字鸿沟却非常明显。2005年年底,城市居民每百人固定电话用户数、手机用户数、互联网用户数和百家家庭电脑拥有量分别是农村居民的1.6倍、2.7倍、6.5倍和20倍。巨大的数字鸿沟不仅会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也将使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努力效果大打折扣。再其次,我国在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时,采用的是政府先行战略,所以这几年电子政务进展很快,但当电子政务进入注重公共服务和提高应用效果的阶段时,我们却发现大多数居民尤其是8亿农民很少享受到电子政务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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