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药是祖国医药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动物药具有活性强、疗效确切、显效快、极具开发潜力等特点而备受人们重视。近年来。随着动物药需求量的不断增加,野外资源锐减,中医药行业面临资源枯竭而难以为继。那末,在《禁贸通知》出台前已经进入药材仓库和在饲养过程中自然死亡的动物药材是否可以“废物利用”呢?
上海市农林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处长谢一民认为:“医药生产首先要解决原料来源的问题,尤其是一些珍贵的动物药材,首先要考虑发展动物饲养和提高繁殖能力。单纯利用野外资源,恐怕坚持不了几年.好多动物药材可以通过人工繁殖,达到国际公约所规定的数量,就可以加以利用。”谢一民认为:“在野生动物利用方面应该学习先进国家的一些做法,日本对濒危物种的控制有个比较明确的界限。对治病救人这一块相对宽松一点,而对追求消费和享受的一块,是绝对禁止的。”
国际野生生物保护学会中国项目主任张恩迪博士认为:“如果把虎制品合法化,就会产生非法贸易。1993年《禁贸通知》出台后,看上去经济上有些损失,但从长远来看,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我觉得目前封存在冷库里的虎骨和犀角都应该销毁,中国要开放老虎的利用问题还很遥远.更何况现在虎骨的药用价值不明确,养虎机构的动机也值得怀疑,同时对物种的保护也不利。”张恩迪说:“据说羚羊角和犀牛角都可以用来退烧,那末,阿司匹林也能用来退烧,何必一定要用前者呢?在野生动物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这个问题上,只有等保护好了,才能谈利用。按照目前的状况而言,谈利用还为时过早。”
上海动物园园长熊成培认为:“以前我国的‘虎骨酒’很有市场,现在禁止贸易了,为的就是保护老虎的资源。我国政府曾经好几次将犀牛角当众销毁,就是表明人类保护野生动物的决心。在这种背景下,我认为不能为了某些单位的利益而违背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