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这么早去机场是苏玮有意的安排。
苏眉乘坐的“雪铁龙”随着大流在机场路上跑,车窗把里外隔得很严。透过玻璃,苏眉还是能看见近处的迎春和远处的树木。迎春刚绽开骨朵,路面就要被一个新的季节簇拥;远处还是灰蒙蒙一片,像中国北方所有地方一样,灰秃秃。越灰苏眉看得就越认真,心里却是一片空白。后来她给这空白吓了一跳,就偏过头随便找个话题跟坐在身边的苏玮聊天。
妹妹苏玮要和丈夫尼尔去美国定居,苏眉从外地专程来北京送他们。苏玮想把和姐姐的告别弄得从容些。
苏玮正盯着坐在前边的丈夫尼尔,盯着他的后脑勺。这是一个覆盖着栗色头发的后脑勺,头发上不着天下不着地地悬在尼尔微长的白脖子以上。苏眉看着苏玮恼怒的眼光,知道她又在怨恨尼尔把头发理得太短。于是她们的话题便是尼尔的头发。
苏眉也觉得尼尔的头发弄得过于短了,尽管长发时代已过去,就像哪本外国画报上的大标题:“哀叹长发已成过去,短发又卷土重来!”为那标题作陪衬的居然是里根、密特朗和刚被赶下台的马科斯。但尼尔现在的头发比那些大人物还短,留这么短头发的男人仿佛不会给女人做丈夫,只能给女人做弟弟。当尼尔转过头,把那张端正、单纯的脸和一双灰蓝眼睛对着她们时,苏眉的这种感觉就更加强烈。这个小美国佬。她心里说。
对,美国佬。她们不这样称呼美国人才几天?现在一个美国佬就成了苏玮的丈夫。
她们再三地、使劲地贬尼尔的头发,尼尔不得不拿汉语为他的头发作辩护。他说这是在长城饭店理的,还说他最相信“长城”,别看他住在丽都假日饭店,理发还得去“长城”。尼尔把长城说成“张陈”,“理发”发音倒还正确。苏玮说“长城”算什么,照样能把人理成个“庄稼主儿”,对,“村儿里来的庄稼主儿”。这是不久前苏玮又教给尼尔的一句中国俗话。她笑起来,露出整洁的白牙。尼尔说他并不在乎“村儿里来的庄稼主儿”,说他最喜欢的就是庄稼主儿的热炕头,他最愿意在热炕头上“打个盹儿”。苏玮说,行,下次回中国就给他找个庄稼主儿的炕头住。苏玮曾经专门领尼尔参观了一次农村的炕头。
苏玮有点偏向“丽都”,刚才离开它时,她还站在门前很注意地看了它一会儿。
苏眉退出了这场小小的打趣。苏玮对丈夫的那种“过分”叫她不知是高兴还是辛酸。是辛酸,她又不知这辛酸源于哪里,是为了苏玮还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这茫茫无际的、熙熙攘攘的“大村儿”,假如能把生养她们的这块地方统称为“村儿”。
她知道尼尔在“长城”理发。美国BL公司驻北京的雇员们都爱上那儿弄头发,却不想把钱扔在住起来舒服的丽都假日饭店,尽管他们吃喝拉撒都在四星级的“丽都”。
苏玮和尼尔结婚后也一直住“丽都”。一年多的饭店生活使她变得既能随机应变地四处找茬儿挑剔,又不失彬彬有礼。那时她还没有辞掉译文出版社的工作,尼尔每天下班后总是用公司的包车去出版社接她。然后他们就商量晚饭,苏玮总是提议回“丽都”去吃“东方快车”,不然就干脆找个小馆去吃老豆腐、生煎包子或者朝鲜冷面,她不愿把钱大把大把地扔到那些貌似神乎其神的大地方。尼尔向苏玮诉苦说他吃冷面吃得光拉肚子,苏玮却说这也是一种锻炼。她不是整天整天地喝凉水么,既然美国人都喝凉水。
苏玮吃小馆、喝凉水,却和“丽都”上上下下熟得要命,连大堂警卫和轻易不露面的水暖工也和她关系不错。
起初酒吧、餐厅的小姐们把她恨得死去活来,她们把她当成尼尔的露水朋友。当她们知道她是尼尔新结婚的夫人时,又觉得她有点冒充。就你?她们想,你这个整天穿着短裤和那种满街都是的套头衫的人物,会是夫人?她们对尼尔加倍热情、妩媚,请苏玮点菜时就用鼻音很重的腔调。就像北京公共电汽车上有些售票员对乘客一样,故意操起鼻音把话说得含糊其词,含糊得你最好听不清,你最好傻头傻脑地多问她几句“什么”,好让她们更带出几分奚落你的口吻让你更听不清,她们老是愿意给傻头傻脑的乘客找点事儿。
苏玮故意跟那些小姐们讲汉语,显出傻头傻脑。她们就更对她做出些不屑一顾。在这里讲汉语就好像你正向她们宣布你是个文盲是个土著,是个口袋里一个子儿没有的乡巴佬。只有那些纯正的外语才能和这辉煌的大堂、粉红色酒吧、肖邦的钢琴曲乃至设立在楼梯旁的秦始皇兵马俑复制品相匹配。她们故意把啤酒和德国清汤一古脑端上来,把冷热菜都摊给苏玮。直到尼尔的白脸气得白上加白,说她们简直是在侮辱他的太太,并声言要找领班、找经理时她们才老实下来,也才相信苏玮的身份。老外对露水朋友没那么认真,请她们去酒吧喝杯酒是高抬她们,一般顶多扔给她们两条短裤然后就“拜拜”,也许那短裤是刚从皇城根儿倒爷摊儿上买的。
尼尔还是不罢休,他那一米九。的高大身躯在餐厅里冲撞大有横扫一切的架势。结局自然是服务小姐向苏玮道歉,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不再用鼻音有一搭无一搭地跟她说话。见好就收,苏玮和她们也保持了极友好的关系。她们碰见听不懂的外国话还找苏玮代翻,苏玮甚至“老练”地告诉小姐们对哪些老外应热情认真,对哪些简直就把他们扔在一边儿,让他们就那么干坐着,坐老实了再去服侍他们。
苏玮终于以她那不修边幅但又整洁的仪表和她那待人的中国式的挚诚,使小姐们心理得到了平衡。她战胜了她们,付出了一个中国人在中国的四星级饭店生活所要付出的双倍努力。
现在他们终于要结束这热闹非凡、事端无穷却又单调的饭店生活了。苏眉来到“丽都”帮苏玮收拾东西时,苏玮对她说现在就想吃小葱蘸酱,弄一屋子葱味儿蒜味儿,再来一块焦黄的棒子面贴饼子。
苏眉对苏玮的说法不置可否。她不怀疑她对于小葱和大蒜的渴望,但此时此刻这显然是一种豪华的渴望,一种对于西餐稍带恶意和撒娇的对抗。
每天都是小葱蘸酱呢?
很晚她们才把东西收拾清楚,然后尼尔提议去酒吧。
苏眉很喜欢那种叫做“新加坡司令”的鸡尾酒,尼尔却为苏眉要了一种墨西哥野人酒。那酒倒也风雅,还有着花哨而严格的喝法:先将盐涂在虎口用舌头去舔,然后随酒咽下那盐,再吮一片单跟的柠檬。苏眉想,这喝不如说是表演,表演着雍容华贵,又表演着乡村野俗。在这里,苏眉最喜欢的还是摆在乌木圆桌上的一小碗爆玉米花。玉米花常使她想到美国式的简朴、单纯和中国式的物美价廉。她知道丽都饭店的创办人威尔逊,当初就是在美国剧场里卖爆米花起家的。后来威尔逊竟带着他的爆米花向全世界开拓了,全世界都有了威尔逊的爆米花,全世界都有了他的假日饭店。一小碗爆米花代表了一个企业家伟大的聪明和才智;看上去就像白吃,你却忘了,有了这白吃你才能把你自己吃成一个穷光蛋。
这就不如中国,吃爆米花再吃也不会把人吃穷。中国,北京,四分钱一大包,两分钱一小包。少年时苏眉在北京住,胡同口就有那么个小铺,卖爆米花的是个驼背老头,你往小窗户里递他四分钱,他就让你自己伸手到小窗子里去拿一包爆米花。那时苏眉最愿意伸手去拿,她觉得拿像白给。现在想来,当时老头那小铺便是个“自选商场”了。自选商场的发明者一定是利用了人那种自拿时的得意心理。可驼背老头终未成为威尔逊,就像秦皇汉武只知修长城不知出击。
现在才是白给,一种聪明的自给。你吃完一碗,着深红西装的服务小姐不失时机地又给你送上一碗,只要你坐得住。可你总不能坐在这儿光吃不要钱的玉米花,从面子上考虑你也得要点别的。那么来吧,一份“新加坡司令”一份“虎口脱险”(苏眉创造的名字)已经花掉了一个中国高级知识分子全月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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