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条罪名,总括起来无非是不忠不孝。就这一顶大帽子,便使关云长一条血性汉子一下子软了下来,走上了一条“曲线救国”的道路。于是有“降汉不降曹”和“身在曹营心在汉”一说。关公曾自述:“我与玄德,是朋友而兄弟、兄弟而主臣者也”,可见其言不虚。
不过,关公也有主次不分、颠倒迷误的时候。所谓“华容道义释曹操”,就因为念及当年受曹操的许多好处和礼遇,而放走了刘备的死对头,失去了彻底击破曹魏的绝好机会。按说,这一“不忠不孝”之举理应使关公蒙上一层耻辱的阴影。可奇怪的是,他不仅没有因此而降低在人们心目中的评价,反而进一步获得了“义重如山”的美名。
中国的老百姓,实在是很会通融的。他们看人,总是看人的主观动机,而不管他客观上造成了什么样的结果,“好心办坏事”的人,很少因为事情办坏了而受到他人或自己良心的谴责。就关公来说,不论他如何行动,他主观上始终有一把尺子,要做到“来去明白”,光明磊落。因此,虽然他明知曹操待他无微不至本是想赚他为自己效力,居心险恶,却仍然认为曹操对自己有“恩”,“受人一饭,必以涌泉相报”,以至于在关键时刻开“后门”,干出了亲者痛、仇者快的蠢事。这种蠢事,由于它超越于功利之上,且唾弃一切欺心权变,具有道德人格上的前后一贯性,因此被推崇为一种美德,这就是“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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