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素描
我的身子像乌鸦一般黑,身材高大魁梧。我有四只白色的“巨无霸爪子”,其中右后腿像穿了一只白色的靴子。除此之外,我全身的毛皮浓密厚实。大家都称我为克瑞恩堡(Kr?henberg)之王。我,恺撒,是此处的一方霸主,管辖这块领地上所有老鼠及鼹鼠。
最为引人注目的,是我的那把白须,其中几根足足有9厘米长,让那些两条腿的看了,就想到海象。
我纵身一跃几乎可达三米高,声音比锯齿还响亮,我的甜言蜜语让我的子民如痴如醉。然而这一切,都随我的心情而定。我非常熟悉人类的语言——懂得德语、英语、瑞典语、西班牙语,还会几句印度话。很多时候,我都在沙发上蜷成一团,装出一副睡觉的样子。不过,许多事我都明白,有些不明白的我会用我聪明的脑袋去猜。
只要家里出现吵架或政治争论,我就会马上清醒过来。当我想要得到一样东西的时候,我会不停地喵呜叫,得不到决不善罢甘休,那时的我可能变得凶神恶煞。
当我被抚弄或被揪抓的时候,没有人能来救我。
女主人的惊恐万分,会给我的生活带来无穷的乐趣。我潜伏在满是抓痕的沙发后面,像只黑豹那样扑向惊声尖叫的女主人,并一口咬住她的裤管。
但我从没咬过男主人。
2、愚蠢的人类
身为一只猫,我不得不佩服人类,还有他们的种种缺点和臭架子。有趣的是,我发现有种人像孔雀一样喜欢自我炫耀。
直到今天,我还是很好奇,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会因为一些愚蠢的怪毛病而把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团糟呢?我们猫儿和人类不同,我们只为重要的事情争吵,例如:是否能吃饱喝足、能不能玩耍嬉戏、有没有一小块能供我们小憩的温暖地方、有没爱情与是否犯罪。
人类已经无法再享受本质中最单纯的东西了,他们当中有太多人愚蠢至极。
长久以来,我在德国这个国家度过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汪达尔人和条顿人一度由此出发,企图将欧洲夷为荒地。
我当时住在汉堡,一座位于易北河畔的港都,环境极度潮湿。我非常喜欢生活在这个地方,因为这儿的人口仅八百万,猫儿和狗儿却有一千万,无论如何,这都是件非常了不起的事。
那儿的百万富翁比无业游民还要多,这是男主人用嘲讽口吻说的。
在这段期间,我对汉莎人有了相当程度的认识。他们真是呆板,不过其它方面都很正常。他们对宠物十分溺爱,这点和大部分德国人没两样,但有一部分人不太喜欢宠物。鸟类也是他们的宠物之一,所以我们猫儿的必须小心点,德国人的眼睛尖得很。
我的女主人是瑞典人,男主人是普鲁士人,小女主人则是在贝尔格勒出生的,那是前南斯拉夫的一个地方。我游历四方,见多识广,最熟悉的是懂得生活情趣的莱茵州人,以及当时的“科尔权力运作系统”。
要吓唬我可没那么容易,连伟大的巴伐利亚人都没有成功过。
我对柏林的普鲁士人也同样熟悉。
纪律、秩序、服从,是普鲁士人的三大美德,今天有人喜欢称之为一种领导文化,这对我来说也颇具意义。在普鲁士地区内的柏林,餐点都非常准时。只不过有些东德猫儿极度傲慢无礼,令人难以忍受。东德那边两条腿的常常得对他们四条腿宠动物说些好话,这更让它们认为自己比其它猫儿都要优秀。
比起那些西德猫儿,这些东德猫儿算是谦逊多了。我曾经拜访过一只叫居特的东柏林猫,干过秘探,尽管它不断试图掩盖这段过去,却只能欲盖弥彰。
当然,这又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3、德国的嘉年华
当一只既会吊单杠又爱四处游荡的猫儿,数我最在行了。跟我们家的那个怪胎主人一样,我喜欢四处游荡。我对行李箱早就习以为常。以我的经历,五湖四海到处充满了冒险和刺激。
慕尼黑,我在这个地方忍受了长达一年之久的闷热。我收集松鼠尾巴作为战利品,并且发现越往南,这些捣蛋鬼的毛色就越显苍白。有一间人类所谓的啤酒屋,从我们的住处只需纵身一跃即可到达。在这里,我经常观察人类是如何离开这个地方的,发现他们总是左摇右晃地走出去,动作十分好笑。
在波恩,我体验到了一种恒常的状态,当地的气候令我非常满意。那儿的人走路同样是左摇右晃。和慕尼黑不同的是,这种现象并不仅仅出现在啤酒屋里,他们的这副德行几乎整年都能看到,因为莱茵州的人终日举行嘉年华会,尤以科隆人和波恩人为甚。嘉年华会不是正在举行就是正在筹备中,连银行和商场都加入了这个行列。街角那家肉食店的女收银员,令我毕生难忘,她总是打扮得像个印第安人在那儿忙上忙下,全身五彩缤纷。一旦她“唱”出刺耳的音调,撒腿就跑的可不单单是我们猫儿。
在我这只周游列国猫儿的印象中,许多德国人喝啤酒如同喝白开水。难怪在这个国家得肝病跟得勇气奖一样容易。不论是啤酒、葡萄酒还是烧酒——两条腿的丢在路上的空瓶数量惊人,到处弥漫着酒精的气味。
4、“外国猫”和他的“怪胎”主人
说到住哪儿,我家主人身在何处,该处就是我的家。但事实上,我并不清楚自己到底归属何方——走到哪里我都是一只“外国猫”,然而我内心中却对英国有着无限眷恋。
伦敦的里士满公园(RichmondPark)一度属于我的地盘。在这座超级城市的市郊,烟雾弥漫的情况并没有那么严重。我常常彻夜狂欢。露西女士和她的女儿梅吉是我的女伴,这两位女士毛色白皙,略带银白。她们的女主人经常囊中羞涩,因此我们三个的晚餐只能以玉米片果腹。
这个英国女人经常穿着一双年久变形的拖鞋,哗啦哗啦地走上走下。金斯顿的宾果游乐场是她的最爱。但如果让她帮自己品种名贵的猫儿清除跳蚤,这笔钱却永远凑不出来。
5、我的“九条命”
众所皆知,猫儿有九条命——少说有九条。
我其中的一条命属于瑞典。我会偶尔在当地现身,而且完全不会惊扰到那些使命感强烈的海关官员。瑞典人对狂犬病有一种万分可笑的恐惧感,英国人也是这样。尽管如此,他们那些差劲的隔离检疫制度,对我丝毫不起作用。
有时,我干脆从丹麦的尔瑞松(?resund)游到瑞典去,就像一只孟加拉海豹,在水中依然勇猛矫健。当然,如果搭上开往瑞典南部的油轮,途中跳到海里,速度一定快得多。
幸亏我不必再强迫自己去和冷冰冰的海潮对抗。瑞典海关官员在此期间想出了解决办法,可以说,他们的头脑再不像以前那么死板了——他们的办法是在瑞典和丹麦之间搭起一座桥。
瑞典,一个洁净而明亮的国度,狗儿都戴着项圈乖乖地在路上走着。这个国家曾经在我陷入最危难的时候救了我一命。那时,我跟着当记者的男女主人到印度工作,竟然意外地在当地住了下来。
那儿真是一处炼狱。
当地的老鼠足足有德国腊肠狗那么大。在大街小巷里窝着一头头白色的牛,睡得东倒西歪的;它们瘦得可怜,地位却无比神圣,据说它们源自于一个印度教的万能天神——梵天神(Brahma)的双脚。
我当时还很小,这样的环境,以我这种贪玩的心性都难以招架。我生了一场大病,心情陷入极度的忧郁。最后,女主人再也看不下去我这样悲惨的处境,于是带着我搭机飞往瑞典,把我交给她妹妹收养了一阵子。
6、另一个故乡
从几年前开始,我除了克瑞恩堡之外,还有另外一个故乡——西班牙,这样我就变成了一只西班牙猫,说得具体一点是伊比萨猫。一年中,我要和我那一家子两条腿的飞往伊比萨岛【1】好几趟。有句话我不得不说:我从没遇到过像这座岛上那么调皮和下流的猫儿。有几只瘦巴巴的金丝猫,不仅抢我的饲料,还在背后用西班牙语叫我“ElGordo”,意思是“大肥猫”。幸好我在汉堡的爱侣莫歌莉完全不这么认为,真是谢天谢地。
伊比萨岛!留给了我一段真他妈火热的故事——我这么说应该不过分吧。
【1】译注:伊比萨岛(Ibiza),隶属西班牙的一座岛屿,位于西国本土东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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