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的“留守”孩子
在多达上亿的外出打工者中,大量的父母甚至来不及妥善安置自己的亲生骨肉,来不及找到合适的去处便抛家别子远走他乡。有的仅靠一根电话线一年偶尔几次的联系;有的一去多年音讯全无;有的孩子哭干泪眼盼来的却是父母反目成仇、绝情离异,本当属于自己人生春天的最美好亲情被无情隔断。没有父母不疼儿,没有哪个父母愿意离开自己的孩子。无疑,农村还很贫瘠的生存发展空间,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就是这种无奈现实的背后推手。
“留守儿童”被定义为: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14周岁及以下的儿童。尽管“留守儿童”现象早已出现,但“留守儿童”的概念却是近几年才产生的。2005年5月23日,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中国家庭文化研究会主办的首届“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支援行动研讨会”在郑州召开,这次会议公布的中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是近2000万人。从诸多媒体的报道我们推算得到,这个数字近年仍在递增,且实际数字已远远超过2000万人。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