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眯眯失踪的时候,我刚刚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来。
窗外的北风刮得像疯了一样,我披着棉衣,哆嗦着跑到厨房里找水喝。昨天晚上眯眯肯定没有给我喝水,嗓子眼就像要冒烟一样。厨房里被眯眯搞得乱七八糟的:案板上放着没有切完的瘦肉,水盆里泡着青得有点不太正常的芹菜。芹菜炒肉,这是我最喜欢吃的菜,眯眯知道的,她只要高兴起来,就会钻到厨房里为我做芹菜炒肉。
这时候我才发现我家的房门是开着的,楼道里的冷气嗖嗖地往家里钻。我一边关门一边喊:眯眯,眯眯!
我刚开始还很温柔地叫着,叫了三声我就不耐烦了,他妈的,这个死女人跑哪儿去了,大中午的也不在家好好做饭。看厨房里的样子,她应该去买东西了吧,不是买盐就是买醋。
我在屋子里站了一会儿,然后就钻到被窝里睡了。外面实在太冷了,我一边缩着身子,一边把电热毯的红色按钮又往上推了一下。以前没有眯眯的时候,我总是把电热毯打到高挡,不然,我冷得睡不着。
我起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半了。我以为眯眯会像以前那样坐在客厅里,一边织毛衣一边看电视剧。可是客厅里没有,不仅客厅里没有,整个房间里都没有。我披着大衣,从卫生间找到厨房,然后又从厨房找到书房。
没有。这屋子里还是像我中午起来的时候那样,案板上还是放着那块没有切完的瘦肉,水盆里还是泡着青得有点不太正常的芹菜。一切都像中午看到的那样,根本没有挪动的痕迹。这一切,足以证明眯眯从中午出去就根本没有回来。想到这儿,我的心里咯噔了一下子,然后披上大衣跑到客厅里,神经过敏一样啪啪地把所有的灯都打开来。
沙发上放着一件毛衣,那是眯眯织给我的毛衣。毛线是淡蓝色的,眯眯织的是元宝花。眯眯织毛衣的速度很快,一晚上能织一两毛线。她每织完一两毛线,就会拉我帮她缠线球。眯眯把淡蓝色的毛线缠到我的双手上,她一边给我说笑一边缠毛线球。眯眯缠的毛线球很好看,大大的,软软的,而且线头能从里到外地抽动。
这一两毛线已经织得差不多了,织到了胳膊的中间。眯眯前天晚上还拉着我套过毛衣,她说我手臂太长,要比平常的毛衣多织一两毛线才够。眯眯还说这件毛衣要给我织高领的,我的脖子长,穿高领的毛衣会非常好看。
我非常感动,在我的生命里没有女人给我织过毛衣,从小到大我都是穿的那种尼龙的或纯毛的机织毛衣。妈妈从来不会织,妻子也从来不会织,整个周城的女人会织毛衣的没有几个。在我的记忆里从来没有看到周城的哪个女人像麻城的女人这样,一边看电视一边织毛衣。而且她们织毛衣的速度极快,花样繁多。每一个来麻城的人都会发现,织毛衣成了麻城女人的一项工作,无论你走到哪儿,有女人的地方肯定可以看到她们织毛衣。
艾晶晶倒是真想给我织一件毛衣的。艾晶晶看到电视里的女主人公织毛衣向男主人公表达爱情的时候,她就被鼓动得兴奋不已。转了好几家商场才找到那种马海毛的毛线,但那件毛衣艾晶晶织得太艰难了,整个毛衣全是平针,她织了半年还没有织起来。
后来,那件没有织完的毛衣就成了艾晶晶情绪的代言人。她像电视里的女主人公那样一边用牙咬着毛衣,一边泪水奔涌。
你为什么骗我?为什么?
艾晶晶不是我的妻子,但她是我这辈子比较喜欢的女人。
是的,我只能说比较喜欢,我不能说最喜欢。男人不可能一辈子只喜欢一个女人。就像这世上根本没有最好一样,什么东西也许只能较好、比较好,用最字就显得矫情与做作了。
我不喜欢说谎。无论艾晶晶怎么样逼我,我都不会说她是我最喜欢的女人。
艾晶晶一直想和我结婚,我也曾经想过对她负责任。我指的责任就是在生活上给艾晶晶一定的补偿。
我不可能离婚,就算我一点儿也不爱我的妻子。
我把毛衣抱在怀里,感觉暖暖的。
外面已经下起了雪,那花朵一样的雪花在空中飘动。窗户上已经结了许多的冰花,一朵一朵的。我哈了一口气,用手指在玻璃上写着眯眯的名字。
我想不出她不回来的理由。她的皮包还在,里面的口红、钱包、钥匙、手机,全部都在,眯眯没有理由不回来。
我开始胡思乱想。
有那么一会儿,我好像听到门口有脚步声,是眯眯穿的那种细高跟鞋敲打地面的声音。我还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我满怀惊喜地跑下去,却发现那高跟鞋并没有在我家的门前停留,而是绕过我去了对面。
我的对面住了三户人家,我在这儿住了快一年的时间,却从来没有与他们打过招呼。不是他们不愿意与我交往,而是我把自己给封闭起来了。来麻城这么久了,我只有两个好朋友,这两个好朋友只知道我是一个设计师,他们谁都不知道我曾经的辉煌。
那种辉煌是以前的,也是在周城的。
在麻城我只是一个设计师,一个待在家里对着电脑的设计师。说是设计师真的是太过分了,因为我什么也不做,打着设计师的名义坐在家里混日子而已。
我没有像他们想的那样留着长长的头发,穿着奇形怪状的衣服。我是平头,常年穿一条纯白或者纯蓝的牛仔裤,上面是黑色或者白色的毛衣或夹克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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