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工程造价的两种含义,其理论意义在于为投资者和以承包商为代表的供应商的市场行为提供理论依据。当政府提出降低工程造价时,是站在投资者的角度充当着市场需求主体的角色;当承包商提出要提高工程造价、提高利润率,并获得更多的实际利润时,他是要实现一个市场供给主体的管理目标。这是市场运行机制的必然。不同的利益主体绝不能混为一谈。同时,两种含义也是对单一计划经济理论的一个否定和反思。区别二重含义的现实意义在于,为实现不同的管理目标,不断充实工程造价的管理内容,完善管理方法,更好地为实现各自的目标服务,从而有利于推动经济的全面增长。
1.2.2 工程造价的构成
根据上述第一种含义,工程造价就是指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全部的固定资产投资费用包括的内容如下:
1)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2)建筑安装工程费。
3)工程建设其他费。
4)预备费(又可分为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5)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6)建设期贷款利息。
这六种费用包括了考虑资金时间价值而发生的费用总和。如果不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话,其包括的内容将减少,总金额数会降低。根据区分时是否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固定资产投资费用又可分成静态投资和动态投资二种情况。
静态投资是以某一基准年、月的建设要素的价格为依据所计算出的建设项目投资的瞬时值。但它包含因工程量误差而引起的工程造价的增减。静态投资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和工具、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基本预备费等。
动态投资是指为完成一个工程项目的建设预计投资需要量的总和。它除了包括静态投资所含内容之外,还包括建设期贷款利息、投资方向调节税和涨价预备费等。动态投资适应了市场价格运行机制的要求,使投资的计划、估算和控制更加符合实际。
图1-2为工程造价的构成。
静态投资和动态投资的内容虽然有所区别,但二者有密切联系。动态投资包含静态投资,静态投资是动态投资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动态投资的计算基础,并且这两个概念的产生都和工程造价的计算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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