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过去的大学只是为少数人服务的,对于多数人来说,接受大学教育要么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要么连梦想都不是(因为他们祖祖辈辈,以及他们周围与他们接近的人祖祖辈辈,都没有接受大学教育的经历)。当然,受教育者选择的标准不同,有可能是政治和社会身份,有可能是家庭经济背景,也有可能是知识和智力水平。
接受教育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是近代以来形成的观念。两个因素使这种观念得以广泛传播:第一,随着社会生产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教育成为个人谋生和发展的重要条件。近代以前,对于个人发展来说,社会身份和家庭经济背景是比受教育程度更为重要的因素。而在此之后,尽管以上两个方面对个人发展仍然很重要,但受教育程度对个人发展的重要性不断上升,以致成为不可或缺的条件。这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社会的必然结果。第二,近代以后民主和平等观念迅速传播,并成为全世界主流政治价值观。按照现代民主和平等观念,与基本生活保障、政治权利一样,个人发展是每个公民平等享有的权利,鉴于第一个因素,受教育机会也应当成为每个公民平等的权利。为更多青年人提供接受教育的机会,是大学的第一个任务。
为更多青年人提供受教育机会,扩大大学教育规模是唯一途径。在中国高等教育发展中,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的“扩招”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从1999年开始的6年内,全国高校招生平均每年增加近30%,招生人数从1998年的108万增加到2005年的504万,在校生人数达到2300万,使中国成为世界上高等教育规模最大的国家。2005年之后,全国高校招生规模增长速度放缓,保持每年大约5%的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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