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世纪之交正式启动。这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总目标是:以邓小平教育理论特别是“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论述为指导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构建一个开放的、充满生机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具体目标是:
(1)改革过分注重课程传承知识的偏向,强调课程要促进每个学生身心发展,培养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2)改革过分强调学科独立性,课程门类过多,缺乏整合的偏向,加强课程结构的综合性、弹性与多样性;(3)改革强调学科体系严密性,过分注重经典内容的倾向,加强课程内容与现代社会、科技发展及学生生活之间的联系;(4)改革教材忽视地域与文化差异,脱离社会发展、科技发展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倾向,深化教材多样化的改革,提高教材的科学性和适应性;(5)改革教学过程中过分注重接受、记忆、模仿学习的倾向,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交流、合作、探究多种学习活动,改进学习方式,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6)改革评价考试过分偏重知识记忆,强调选拔与甄别功能的倾向,建立评价指标多元、评价方式多样,既关注结果,更加重视过程的评价体系;(7)改革过于集中的课程管理政策,建立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政策,提高课程适应性。
(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发展进程
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正式启动后,2001年6月8日,教育部印发了经过反复修改和广泛讨论的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纲要》对“课程改革目标”“课程管理”“课程结构”“课程标准”“教学过程”“教材开发与管理”“课程评价”“教师的培养和培训”“课程改革的组织与实施”等九个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2001年7月,教育部颁布了义务教育阶段17个学科18种课程标准的实验稿,审定了20个学科(小学7科、中学13科)的中小学课程实验教材。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稿)及其实验教材正式进入课堂。2002年秋季,义务教育新课程的实验扩大了范围,启动了省级实验区的工作,义务教育新课程体系进入全面实验阶段,开始从点向面过渡。为了积极配合义务教育新课程的开展,2002年12月,教育部又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以使之与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的实验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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