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不断完善文化市场体系
2006年《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强调培育文化市场主体。着力重塑文化市场主体,提高国有文化企业竞争力,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第一,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规范国有文化事业单位的转制,加强对文化事业单位剥离企业的监管,建立资产经营责任制。第二,加快国有文化企业公司制改造。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国有文化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第三,培育文化产业战略投资者。推动国有文化资本向市场前景好、综合实力强、社会效益高的领域集中,充分发挥国有文化资本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强调健全各类文化市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门类齐全的文化市场,促进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第一,发展文化产品市场。鼓励发展城镇中小型特色书店、专业书店、社区书店和网络书店。第二,完善文化要素市场。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拓展文化产业投融资渠道。第三,培育农村文化市场。运用市场准人、价格调节、财税优惠等政策,积极开发农村文化市场。第四,健全文化行业组织。各类文化行业组织要依照法律和章程,认真履行市场协调、行业自律、监督服务与维权等职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第五,鼓励和引导文化消费。适应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变化的趋势,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消费热点,拓展消费领域,引导社会公众的文化消费。
2009年9月国务院发布《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要求建设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立健全门类齐全的文化产品市场和文化要素市场,促进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重点建设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文化传播渠道。《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重点发展图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演出娱乐、影视剧、动漫游戏等产品市场,进一步完善中国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综合交易平台。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加快建设大型文化流通企业和文化产品物流基地,构建以大城市为中心、中小城市相配套、贯通城乡的文化产品流通网络。加快培育产权、版权、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办好重点文化产权交易所,规范文化资产和艺术品交易。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健全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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