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1991~2011年增长,以扩大人民群众文化消费需求和促进城乡、区域共享为目标,检测2011年全国城乡文化消费需求总量“应有空间”:支柱性产业测算17765.24亿元,消除负相关测算26420.07亿元,最佳比例值测算31577.58亿元,最小城乡比测算41044.72亿元,弥合城乡比测算46179.92亿元,城乡无差距测算70956.19亿元,地区无差距测算96385.18亿元,而实际总量仅为10126.19亿元。正是文化消费需求增长不力导致了文化生产供给增长不足,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必须从增强“内生动力”中拓展出来。
《中国文化产业供需协调增长测评报告》基于2000~2011年增长,测算至2020年各省域增长目标的距离排行:历年均增值测评前5位是江苏、辽宁、内蒙古、青海、安徽;消除负相关测评前5位是江苏、内蒙古、黑龙江、广东、上海;最佳比例值测评前5位是上海、江苏、福建、黑龙江、辽宁;最小城乡比测评前5位是上海、江苏、北京、黑龙江、辽宁;弥合城乡比测评前5位是上海、江苏、黑龙江、北京、辽宁;城乡无差距测评前5位是上海、江苏、黑龙江、辽宁、北京;支柱性产业测评前5位是上海、江苏、辽宁、黑龙江、广东。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本身并不是目的。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