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在文化多样化背景下维护中国国家文化安全的需要
文化多样化又称文化多元化,是指一个国家或者民族在全球化浪潮中,在继承本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吸收和借鉴其他国家或民族的优秀文化,进而形成以本国文化为主,外来文化为辅的多种文化共同存在、相互影响的局面。文化多样化是从法国最先提出的“文化例外”原则演变而来的,并且在世界范围内获得了广泛的认同。20世纪90年代,法国、西班牙高举保护欧洲文化的旗帜,与其他欧盟国家一起,就视听产品的自由流通问题与美国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欧盟国家反对美国文化产品的自由入境,而美国坚持文化产品的无障碍流通,最终结果是暂将视听产品搁置在《关贸总协定》之外。
文化主权是国家主权在文化范畴的表现,是将本民族文化的习惯、信仰和价值观念上升为国家意志,对本民族文化所拥有的最高和独立的权力和权威。①文化主权是国家主权的有机组成部分,本质上是一国公民自主权和自决权在文化领域中的体现。国家文化安全是指国家以主流价值体系为核心的各种文化体制机制、秩序的运行常态及其所标示的国家文化主权、文化利益及文化尊严的完整性、有机性不被国内外敌对势力所干扰、妨碍、侵蚀与破坏。②对本国民族文化进行有意识的保护在世界范围内达成共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1年11月通过了《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提出尊重文化多样性、宽容、对话及合作是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最佳保障之一。维系文化多样化的惯例手法是对国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入本国市场设置一定高度的门槛,以保护本国文化的独立性和维护国家核心利益。
在全球化背景下,文化冲突的表现形式有两种:一是文化的价值观冲突。不同的文化具有各自不同的内涵和外延,具有某些时间和空间上的特殊性,因此,价值观冲突不可避免也非常正常。二是全球化话语权中的文化霸权与反霸权。文化霸权强调世界的同质性,排斥世界的多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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