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事业单位应缴纳的印花税不需要预提应缴税费,直接通过支出等有关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应缴纳的税费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科学事业单位,其应缴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三、应缴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纳税义务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缴税费金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净收入”科目[出售不动产应缴的税费]或有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缴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科学事业单位购入非自用材料时,按照确定的成本(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库存材料”科目,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科学事业单位所购进的非自用材料发生盘亏、毁损、报废、对外捐赠、无偿调出等税法规定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将所购进的非自用材料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材料的账面余额与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金额的合计金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照材料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材料”科目,按照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本科目(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科学事业单位销售应税产品或提供应税服务时,按照包含增值税的价款总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照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后的价款金额,贷记“经营收入”等科目,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金额,贷记本科目(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科学事业单位实际缴纳增值税时,借记本科目(应缴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科学事业单位销售应税产品或提供应税服务时,按照实际收到或应收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照实际收到或应收价款扣除增值税额后的金额,贷记“经营收入”等科目,按照应缴增值税金额,贷记本科目(应缴增值税)。实际缴纳增值税时,借记本科目(应缴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发生车船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缴税金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缴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缴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五)发生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缴税金数额,借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缴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六)发生其他纳税义务时,按照应缴纳的税费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缴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科学事业单位应缴未缴的税费金额;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科学事业单位多缴纳的税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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