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论做市商,得从交易经纪商这一概念说起。做市商这一概念与特定股票紧密相连,而交易经纪商则是一个不变的身份,例如,花旗是某只股票的做市商,但对另一只股票则不是做市商,但无论如何,它都是交易经纪商。
如前所述,美国证券市场是一个完全自发演进的市场。在华尔街发展初期,并无任何证券法律和证券监管机构,因此交易经纪商可以随心所欲地追逐利润,成为证券市场创新和发展的主要推手,却几乎不受任何约束。于是,1792年24名交易经纪商签订的《梧桐树协议》奠定了纽约股票交易所的基础;而20世纪五六十年代,对场外市场交易经纪商报价信息的互联互通催生了NASDAQ。任何信息不对称的市场都会产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而证券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尤其严重,因此,在利益的驱使下,早期的美国证券市场造假、欺诈行径屡见不鲜。
1929年,美国股市大崩盘并接着引发历史上最严重的经济“大萧条”,股市中的造假和欺诈行径被视为这次“大萧条”的罪魁祸首。于是,在随后制定的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中对市场相关主体的行为作了详细规定。
1934年《证券交易法》对“经纪商”和“交易商”两个名词进行了界定。“经纪商”指“为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业务的任何人”,即按照客户要求在证券市场上代表客户买卖有价证券的机构;“交易商”是指“通过经纪商或以其他方式为其自身账户从事证券买卖业务的任何人”,即委托经纪人或通过其他方式为自有账户买卖有价证券的机构。
……
展开
——国信证券总裁 胡继之
此书以简炼幽默的语言将美国场外市场的发展史和现状娓娓道来,以系统和历史的观点对美国场外市场体系进行了全方位的解读,不失为一本了解和学习场外市场的佳作。
——深交所副总经理 陈鸿桥
作者作为近几年来资本市场多项重大制度创新的参与者,结合宏观政策和微观市场对美国场外市场进行了多角度的解构,并由此探讨我国场外市场的发展之路,相信对有兴趣参与场外市场的人们会有颇多启迪。
——中信证券总经理 程博明
场外市场是一个古老却又充满未知的领域。我国在这方面的探索刚刚起步,此书为我们打开了一扇窗户,通过它我们可以一览美国场外市场的风云变幻和现状格局。
——银华基金总经理 王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