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长江文化大系2·长江流域的客栈与青楼:朱楼碧瓦》:
(二)“驿”、“铺”、“塘”
明清时期的驿站系统,大致有“驿”、“铺”、“塘”三种。“驿”分马驿和水驿,也有水陆合设的水马驿,如位于苏州胥江和大运河交界处的横塘驿、位于高邮南门大街东的盂城驿。“驿”的职责是接待、递送使客,飞报军情及转运军需。“铺”,又称“递铺”、“急递铺”,负责接待使客和传送普通公文。“塘”是带军事性质的驿站,最初称作“刻期百户所”,后改称“塘站”或“塘哨”。其中亦有水塘、旱塘之分。旱塘设塘兵、塘马,水塘备有船和水手。“塘”的主要职责是军事侦察和军报传送,有时也传送一般的文书和邸报。
“驿”中的水驿、马驿多是京外的驿站,一般以六十里或八十里为一置,主要设于交通干线及通衢大道旁。“驿”的设施比较全备,有大门、厅堂、仪门、鼓楼、厢房、耳房、仓库、厨房、马房等。
除此之外,有的驿站还建有神庙,供奉着马神或牛神。所谓“国家之大事在戎,戎政之大在马,马之生息蓄养在人,而亦有人力所不及,则马神之祀固矣”。把马牛神与军事、交通联系起来,主要是希冀借助神的力量,来祈求驿站人马的平安。
在交通工具上,驿站备有驿马和驿船。马船的配置与地方冲僻及差事多少相关。如是冲要处就多置,分行偏路则少置。明时的驿站在交通与通信上已有连为一体的趋势,如在未设州县的辽东地区首创由驿差传递公文的“马上飞递”,初步改变了自汉唐以来邮、驿分离的定制。清军入关后,将此制推向全国,与步递并行的马递通信网形成,邮与驿自此紧密结合起来,驿站的传递效率大为提高。
驿递公文方面,最早中央和地方驿递公文用的是“顺赍”,即将公文汇总后顺路捎带的方式。这种方式在实施中弊端明显,不仅传递时间无法保证,而且也影响传递安全。因此,到清代驿站传递公文就基本上废黜了“顺赍”,转而按事情的缓急定以邮程。
“铺”是传送普通公文的驿递组织。与“驿”只设置在驿路通达的地方相比,“铺”的分布较广,范围遍及全国各州县。
明代的“铺”,一般是十里一置。由于铺递网的地方性,故其分布通常又以县(州)前总辅为中心,呈四方辐射状。此外,每“铺”还要另设一名铺长,十名铺兵要路,四五名僻路@。清时,“铺”是十五里一置,每铺有铺司一名,铺兵四名。“铺”的规格则是有厅、房、邮亭、铺门、牌门,桌椅什物俱全。“铺”在传送公文上主要是靠铺兵步行走递的。有意思的是,可能是由于接力传送、昼夜不停的原因,虽然它不似“驿”有马驴车船等交通工具,惯于“常川走递”的铺兵就全程上的传递速度来说有时却并不次于乘马驰驿。相比“驿”和“铺”来说,“塘”带有明显的地方性特色,它以各省军事统辖机关为中心,分布在各地,形成一个与驿、铺网路不同的塘路网。有时“塘”也分布在“驿”所不能及的偏僻玄远之地,如乾隆年间江南有标记八十二营,即是因道路迂阔,孤悬海外,才设立塘兵来专司走递,以此不废公事。
(三)驿站的管理
明代管理驿站的机关为兵部车驾清吏司。驿站的开设、关闭及变更都需报车驾司知晓。清沿明制,在兵部设车驾清吏司,掌管全国邮驿和马政。各地邮符、马递、铺递公文、驿站的奏销、大臣的赴任堪合等,都是车驾司的职责。车驾清吏司设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笔帖式及经承等职。司下还设有驿传科、脚力科、马政科、马档房、递送科等机构分办邮驿事务。
在地方上,明时的驿站是由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主管的。其下是驿传道,驿传道之下又有各州县的驿丞,专管“邮传迎送”以及日常生活用具的支应等事务。
清时,驿站除直隶地区归臬司管理外,其他地区均由粮盐道员兼管。乾隆中期后,粮盐道管理之权改为由巡道分管,臬司总核。驿丞在清时逐渐废黜,其管理权转归州县。
兵房亦是掌管邮驿的部门。明清时期,兵房主要是负责制定驿站的办事细则,核查簿册文书及对重大事故的追查处理。驿丞裁撤后,驿内的具体事务也由其办理。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