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36:在《亚太贸易协定》项下,我国向老挝、孟加拉国两个最不发达国家除了给予协定税率优惠外,还给予部分税号项下的特惠税率。那么上述协定税率下的商品与特惠税率下的商品范围是否有交叉呢?
答:在《亚太贸易协定》项下,协定税率下的商品与特惠税率下的商品范围有部分是交叉的,也就是说,从老挝、孟加拉国两国进口的某一税号下的商品,可能同时享受《亚太贸易协定》税率与特惠税率;而特惠税率的优惠幅度更大,有些商品的特惠税率直接降为零。
以冻竹荚鱼为例,商品编码为03035500,《亚太贸易协定》项下协定税率为5010,老挝、孟加拉国两国可享受特惠税率0,该商品的最惠国税率是15%。
再以冻鳕鱼为例,商品编码为03036300,《亚太贸易协定》项下协定税率为6.7010,老挝、孟加拉国两国在该税号下不享受特惠税率,该商品的最惠国税率是10%。
问题137:在《亚太贸易协定》项下,老挝和孟加拉国的部分商品既享有协定税率,也享有特惠税率,那么进口通关时税率如何适用?
答:一般而言,进口关税税率的适用都是采取从低适用的原则,因此对于既享有协定税率,也享有特惠税率的进口商品,自动适用特惠税率。例如商品名称为“其他形状的肥皂”(HS编码:34012000),最惠国税率为15;《亚太贸易协定》项下税率为12.4;老、孟在《亚太贸易协定》项下的特惠税率为0。该商品在我国进口时,如果进口人主动申报该商品为《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原产,且提供符合要求的原产地证书,货物运输满足直接运输的条件,那么该货物在通关时会适用特惠税率,而不是协定税率或最惠国税率。
问题138:我的企业要从老挝进口货物,我知道老挝原产的部分货物可以在《亚太贸易协定》项下享受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的优惠,那么,还能在其他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享受到优惠税率吗?
答:老挝是《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部分商品可以享受《亚太贸易协定》项下的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除此之外,老挝还是东盟成员国之一,在东盟项下可以享有东盟的协定税率以及特惠税率(我国在东盟项下给予老挝、柬埔寨和缅甸特惠税率)。比如,老挝原产的豆蔻(0908)在东盟项下特惠税率为0;同时,老挝作为最不发达国家之一,目前也在我国给予部分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待遇措施的受惠国范围内。
问题139:我的企业要从孟加拉国进口货物,我知道孟加拉国原产的部分货物可以在《亚太贸易协定》项下享受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的优惠,那么,还能在其他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享受到优惠税率吗?
答:孟加拉国是《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部分商品可以享受《亚太贸易协定》项下的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除此之外,孟加拉国是联合国颁布的最不发达国家之一,可以享有我国给予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比如,孟加拉国原产的豆蔻(0908)、黄芪(12119023)在我国给予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项下的特惠税率均为0。
问题140:老挝和孟加拉国原产货物在申请适用《亚太贸易协定》项下特惠税率时,提交什么格式的原产地证书?
答:《亚太贸易协定》项下只有一种格式的原产地证书,适用于申请享受《亚太贸易协定》项下协定税率的货物以及申请享受《亚太贸易协定》项下特惠税率的老挝、孟加拉国原产的货物。
问题14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亚太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是海关总署发布的第几号署令?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亚太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由海关总署令第177号发布。
问题14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亚太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是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的?答: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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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规则作为贸易政策的一部分,往往以结果导向方式被作为实现贸易目标的工具。面对复杂和变化中的原产地规则,企业需要关注原产地规则对自身的影响以及其现状与发展。
相信“关务通·原产地系列”图书会对研究企业进出口原产地合规及提高优惠贸易协定利用率起到重要作用。希望企业能够采取全球战略思维,利用全球各地的自贸区和原产地规则,调整寻购战略,成功地“走出去”。
——世界海关组织原产地规则技术委员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