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共同发展原则
营销渠道作为一个整体,每个成员的利益来自成员之间的彼此合作和共同利益的创造活动。从这个角度上讲,联合渠道成员进行商品分销就是把彼此之间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只有所有成员具有共同愿望、共同抱负,具有合作精神,才有可能真正建立一个有效运转的营销渠道。所以,选择渠道成员时还要树立与分销商共同发展的理念,并选择具有共同发展意愿的分销商一起开拓渠道和管理渠道,实现共同的市场目标。
因此,企业管理者在选择渠道中问商时,要准确分析渠道中间商参与有关商品分销的意愿、与其他渠道中间商合作的态度,以便能够选择最佳的合作者。
五形象匹配原则
商品的分销渠道或销售地点不仅是现有商品的销售出El,也是企业建立商品形象、企业形象,让顾客产生购买欲望的信息载体。因此,渠道中间商的形象也是企业管理者要重点考虑的问题之一。对于拥有卓越品牌的企业来说,这一点尤为重要。
一般情况下,知名企业总是与信誉良好、资金实力雄厚的渠道中间商结为合作伙伴。对于形象起点不是很高的企业,如果能与享有盛名的渠道中间商合作,自然可以提升产品的品牌形象和企业形象,也比较容易得到消费者的青睐和认同。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你是行业里处于什么层次、级别的制造商,就应该选择在目标市场上处于相应层次、级别的分销商,以求对等和匹配,便于合作和交流,切忌盲目贪大和攀高枝,以避免“大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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