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系统的整体性
系统论认为“系统是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若干组成部分结合而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系统的这种整体性呈现了各个组成要素所没有的新特性。所谓“有机”体现在系统构成要素之间的协调上,如果系统中的各要素协调作用良好,导致系统总体输出大于系统各个构成要素原来输出的简单相加,则称系统为“有机”系统;如果系统组成要素相互作用导致系统整体所输出的功能小于各要素功能的简单相加,系统发生损耗,则系统没有达成“有机”。系统研究的目的就是在于寻求系统总体输出大于系统各个构成要素原来输出的和、实现系统优化的方法,保持系统的“有机”。
(4)系统的功能结构相关性
系统论认为,系统功能不仅与系统组成要素有关,也与要素之间的排列顺序、相互关系有关;系统要素之问的排列顺序与相互关系构成了系统的结构,即使要素相同但组合方式和相互关系不同,系统也将呈现不同的功能。任何系统都是具有结构的,系统的功能是系统要素与结构共同作用的结果,功能与结构直接相关。
(5)系统的等级性
系统的结构具有规律性,体现在系统内部结构具有等级秩序,具有层级特点,不同的等级具有不同的结构,也就具有不同的功能。系统等级中包括结构与功能等级,两者相互关联。因此,研究系统要注意区分系统的结构与功能的联系与区别,根据不同的等级采取针对措施,才能实现系统优化。
(6)系统的动态性
系统论认为系统会随着时间变化发生有规律的改变,经历相同的诞生、成长、成熟、衰败的过程。
系统诞生形式多种多样。有依靠事物自身力量不断繁殖发育形成系统的自繁形式;有通过外部力量,将若干互不相关的小系统,联合起来形成系统的合并形式;有从某一局部开始发展,扩散牵引其他部分的发展,通过内外部力量共同作用,最后诞生系统的因果形式等。
系统发展方式在不同条件下呈现不同状态,主要有直线式发展、阶梯式发展、跳跃式发展和震荡式发展,系统的发展往往是几种方式混合形成。直线式发展是系统最简单的成长状态,但几乎没有系统会长期处在直线式发展状态下成长,这是因为系统本身构成要素复杂多变,系统之间也存在着相互影响作用,系统各种力量的此消彼长促使系统不可能直线发展。当系统发展到一定阶段,局部变异性逐步累积到一定程度,就会失去整体稳定性,系统就会聚集能量,打破原来的结构,建立新的结构,形成新的系统,量变到质变地实现阶梯式发展。而当系统寻求渐进变化,积累变革能量,但现有系统阻碍变革发生时,就会出现系统以“革命”形式打破现有系统阻碍,实现跳跃式发展,产生新系统。系统在发展过程中也会出现反复,即震荡式发展。这种状态是系统发展过程中的挫折、试优过程,会在某一平衡区域不断修正、调整,通过不断的再选择寻求系统的优化。震荡式发展会消耗系统更多的能量。
系统具有自调节、自适应的特性,即使受到外部环境和内部要素的多重影响,系统通过自身的调节和适应,仍然可以寻求到新的平衡态,保持系统的属性,实现系统的稳定。但系统不会永久保持相对的稳定,当变化能量的积累达到一定程度后,系统还会发生变化。变化可能产生两种结果:一种是系统进化,产生更加结构合理有序的新状态;另一种是系统消耗,剩余能量难以维持系统存在,系统崩溃死亡。
系统的死亡是自身消耗过多、功能下降、无法适应环境、自身调整不力和不及时的综合结果。系统可以进行避免崩溃死亡的努力,方法是通过信息回授、改革、增加环境适应性,提高系统的适应能力。系统若崩溃死亡,则分化为新的小系统或要素,在适当条件可以组合或者参与组合为新的系统,再次经历诞生、成长、成熟、衰败的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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