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4年,日本打着为台湾原住民杀死的琉球渔民和商人复仇的旗号出兵台湾。时为福州船政大臣的沈葆桢被委派为钦差大臣,阻止日本入侵。为加速台湾海峡两岸以及福建与北京之间的通讯,沈葆桢与地方官员一同上奏清廷,主张在福建和台湾设立电报线,并通过穿越海峡的海线连接两地。这个奏议得到了北京的批准。此为清朝决策者第一次主动和严肃地考虑电报线的架设,他们选定大北公司承担架设工程。
然而当局与大北公司的关系很快就变得极不愉快。为了台湾线的架设,沈葆桢请他在福州船政局的副手法国人日意格(Prosper Giquel)与大北公司协商修建两条线。一条从台湾府所在地(时为台南)北穿海峡,抵福州再延展至马尾。另一条水线连接台湾与澎湖列岛。在起草的合同里总费用预算为242500两。然而,当合同送达大北公司总部哥本哈根后,却遭到了董事会的反对,他们要求重新谈判,理由是价格太低,甚或不够支付原材料和劳力的成本。沈葆桢对大北公司的用心有所警惕,新一轮提高价格的谈判因此陷入困境。
在福州,美国领事戴兰挪(M.M.deLano)早在1874年5月初就要求福建通商局准许大北公司在福州和马尾之间架设一条电报线。由于不清楚沈葆桢和地方官员之前向朝廷的奏议,6月,当获悉他们的请求得到批准,福州和上海两地的外国人均感诧异。大喜过望之下,大北公司的反应异常迅速,只花了12天时间和4000银洋就完成了福州至马尾十英里长的线路,并且没有遇到任何当地民众的反对。受此鼓舞,并意在扩大其电报架设特许权,大北公司委托这位美国领事向中国人说情,求取距离长得多的福州一厦门线的架设许可。
大北公司向福建通商局提出三个备选方案。第一个方案是允许大北公司架设福州一厦门线,作为回报,大北公司准许福建的官员免费向厦门、上海、香港拍发官方电报。第二个方案是同时架设两条平行线,一条属于大北公司,另一条属于福建当局。但大北公司主管后一条线的经营,直至中国人做好接管的准备。第三个方案是政府支付材料和工费,由大北公司依合同架设并经营电报线。在这三个方案中,第二个对当地官员最具吸引力,因为可以让他们分文不花就获得一条电报线。但是,当地官员们没有意识到这样做违反了总理衙门不许外国人在中国土地上架设和经营电报线的长期政策,这个疏忽后来给朝廷招来了种种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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