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华埠很早就是商品集散和转运的重要商埠。尤其在宋末,元兵南渡,战事频繁,闽、豫、鄂大量灾民流人华川,使该镇居民骤增,成了闹市。元代至正年间(1341-1368年),开化县城相继遭兵火之灾,“人民逃散,池湮道塞,狐鼠居之”,华埠一时成为县治所。明清时期,华埠相继设立巡检司署、兵营、公馆、厘捐局以及江西、福建、安徽各商会,商业更趋繁荣。民国前期直至抗日战争开始之初,曾享有“小上海”的美誉。1942年8月9日,日本侵略军烧毁华埠,商业从此衰退,抗日战争胜利后,才逐渐复苏。
解放初,开化县商业经济的特点是,专业经营不明显,多数为杂货店,有棉布、山货、南货、百货、国药、酱油、烟丝、新药、文具店共187家。1950年5月,中国百货公司、中国粮食公司在华埠设立办事处。此后,中国煤业器材公司、中国花纱布公司和衢州烟草专卖公司等国营企业,相继在华埠开设办事处进行营业。同时,国家对私营商业在贯彻“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下,采取“给贷款、组织私私联营,组织个体户下乡收购”的政策,扶持私商,使其经营亦明显好转。1952年9月,开化县在华埠举办首届物资交流会。《开化县工商志稿》载:“交流会用白布200匹,在后街和公路旁广搭摊棚为营业场所,并建有庆祝牌楼13座,吸引了全县及常山、德兴等县大量商贩、群众和远地客商蜂拥参加。其影响之大,贸易之盛,开创了开化县商贸集市的纪元。”1953年和1954年,粮食、油料、棉花(布)国家实行统购统销,经营此行业的私商改行或为国营公司代销。1956年10月,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华埠私营工商业166户,从业人员269人,全部纳入各种社会主义改造形式:进入公私合营的27户、75人,进入合作商店的10户、38人,进入合作小组的108户(个)、26人,分散经营的16户、17人,直接过渡到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的7户、14人。商业经济进入计划经济时代。1978年12月改革开放以来,商业经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从而逐步进入市场经济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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