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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6,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748589
  • 作      者:
    潘家华,魏后凯主编
  • 出 版 社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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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潘家华,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外交政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生态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常务理事、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曾任UNDP北京代表处高级项目官员、能源与环境顾问、联合国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社会经济评估工作组(荷兰)高级经济学家;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2010年)讲解《关于实现2020年二氧化碳减排目标的思考》。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可持续发展经济学、土地与资源经济学、世界经济、能源与气候政策等。主持了多项国际合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支撑“973”项目、院重大及国家部委和地方省市委托研究项目,撰写和主编学术专著8部,在《科学》(2008·10,2012·6)、《自然》(2009.10)、《牛津经济政策评论》(2009·10)等国际刊物和《中国社会科学》(2002、2009)、《经济研究》(1993、2008)等国内刊物上发表中英文论(译)著300余篇(章、部)。
  
  魏后凯,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研究生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西部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区域科学协会、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区域规划与城市经济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资源经济与规划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山东大学、四川大学、中央民族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西北大学等兼职教授。近年来,负责主持了60多项国家重大(点)、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点)以及有关部委和地方委托研究项目,撰写和主编学术专著20多部,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等刊物上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300多篇,其中50多篇被《新华文摘》和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转载。主持或参与完成的科研成果获20多项国家和省部级以上奖项,向国务院提交了20多个政策建议,多次获得国家领导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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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6: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2013版)》以“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为主题,紧密联系现阶段中国新型城镇化的客观要求,以及十八大报告有关城镇化战略的科学论述,以总报告、综合篇、专题篇、案例篇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探讨了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历程、现状特点及推进思路,科学测算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综合成本,特别对巨型城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规模和成本进行了专门测算,并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关的户籍制度改革、流动人口管理、城乡公平就业、农民“带资进城”、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对当前各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
  《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6: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2013版)》认为,城镇化就是变农民为市民的过程,市民化是城镇化的根本。目前,中国城镇中农业转移人口处于快速稳定增长阶段,总量约2.4亿人,占城镇人口的1/3左右。但由于成本障碍、制度障碍、能力障碍、文化障碍、社会排斥以及承载力约束等方面的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严重滞后。2010年,全国按城镇非农业户口人口计算的市民化率仅27%,不完全城镇化率达23%,其中东部地区高达31.3%。综合测算表明,2011年,全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程度仅有40%左右。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预计到2030年前,全国大约有3.9亿农业转移人口需要实现市民化,其中存量约1.9亿,增量超过2亿。未来应本着“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公平对待、一视同仁”的原则,分阶段稳步推进市民化进程,多措并举、分层分类做好市民化工作,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成本共担、协同推进的市民化机制,同时进一步深化户籍、土地、住房、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和农村产权制度等综合配套改革,建立完善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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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从1984年起,城市的大门开始对农民有限度地开放。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指出,随着农村分工分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脱离耕地经营,逐步转入小工业和小集镇服务业,为此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若干集镇进行试点,“允许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同年10月13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指出:凡在集镇(不含县城关镇)有固定住所、有经营能力或在乡镇企事业单位长期务工的农民(及家属),公安部门应准予落常住户口,发给“自理口粮户口簿”。这样,总算为农民进城开了绿灯。同年10月15日由劳动人事部和城建环保部联合发布(经国务院批准)的《国营建筑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和使用农村建筑队暂行办法》,12月19日由劳动人事部发布(经国务院批准)的《交通、铁路部门装卸搬运作业实行农民轮换工制度和使用承包工试行办法》,以及1986年5月8日由铁道部发布的《关于实行农民轮换工制度的暂行规定》,逐步放宽了农村劳动力参与城镇建设的渠道。这样,城乡之间长期板结的二元社会结构开始动摇。
  当然,此时农民进城还有诸多限制。实际上,进城农民只是作为城镇劳动力的补充,并不能成为正规就业者,更不会成为城镇正式居民。首先,只允许农民到集镇(后来扩展到县城关镇)落户,而一般的城市尤其是大城市没有对农民开放。其次,农民必须自带口粮到集镇落户,集镇原则上不负责供应(如果供应,则是加价粮)。这就是说,落户集镇的农民,并不能享受到集镇提供的公共服务(当时吃饭口粮是第一位的公共服务)。再次,农民到城镇务工经商办服务业,只能进入农贸市场、小店铺、小作坊等非正规市场,或艰苦劳动工种,而正规就业单位尤其是国营企事业单位计划内招工仍然严格限制使用农村劳动力。1986年7月,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明确指出,企业应当在城镇招用工人。最后,农民进入城镇务工经商办服务业,是以城镇自身发展需要为前提的。一旦农民进入过多,影响城镇居民的就业,或城市管理者认为不符合其需要时,城镇的大门仍然会不时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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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突破利益格局加速市民化进程(代序)
Ⅰ 总报告
1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总体战略

Ⅱ 综合篇
2 中国城市科学发展评价
3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工政策的演变过程
4 中国城市流动人口现状及管理创新
5 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及其分担机制
6 巨型城市农民工市民化的推进思路
7 外来移民当地融入的国际经验

Ⅲ 专题篇
8 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思路与建议
9 依靠“带资进城”促进农民市民化
10 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平就业制度
11 推进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12 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
13 加强农民工住房保障

Ⅳ 案例篇
14 北京:农民就地城镇化模式
15 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杭州实践
16 漯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经验
17 苏州农民工市民化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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