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科学规划,精心组织。一方面,加强对城乡空间布局、有效管理、未来发展的研究,着重设计解决关系城乡发展的整体性、长期性、基本性的问题,对城乡的空间和实体发展进行预先考虑,确定城乡的发展方向、布局和规模,搞好生态环境预测和评价,制定出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城乡发展规划与行动方案,并征求相关专家与群众意见;另一方面,构建统一的组织体系,完善协调机制。旧的城乡格局积累了许多不统一的认识与不一致的利益关系,破旧立新首先就是要建立统一的城乡领导、协调组织,保证规划的制订和实施,协调各方面的关系,避免局部利益的阻挠。可以探索建立一个全新的直属市委的组织机构,承担起全面负责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的职责。除此之外,还应专门设置社会事业统筹管理部门,鼓励和引导城市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事业向农村延伸,均衡配置城乡社会经济资源,稳步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二步,局部并轨,逐渐融合。城乡一体化的制度统一需要从最具关键性、创新成本最小的制度安排着手,通过制度的互补性关系引发其他制度的连锁变革,减少制度变迁的阻力。旧的城乡格局实际是一个利益不均衡的问题,其核心就是不平衡的财政制度。因此,要着力于优化城乡财政体制,加强财政对农村的倾斜力度,加大财政对农村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的支持。探索立法保障,逐步推动财政增量的转移,使新增财政收入的50%或更多的资金投向农村。以财权为基础,逐渐放宽事权,完善机构设置,促进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公共管理、产业布局等多方面制度的统一,实现局部并轨、逐渐融合的目的。
第三步,全面接轨,高度统筹。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各项条件基本成熟时,探索高层次的城乡统筹,实现城乡各项制度的全面接轨。逐步完善“市一区(镇)一村”的多级统筹系统,明确各级政府财政的投人责任,建立互惠互利的共赢机制,在加大对农村的财政倾斜时,也让城市从中受惠,实现城乡协调共进,并最终完成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转换和衔接,建立覆盖城乡一体的制度体系,让城乡居民共享现代文明和社会福利,形成城乡生态环境融合互补、经济社会与生态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