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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改革开放35年中国农民发展报告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109186378
  • 作      者:
    顾益康,金佩华等著
  • 出 版 社 :
    中国农业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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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农民发展研究文库:改革开放35年中国农民发展报告》为农民发展研究文库、浙江省哲学社会重点研究基地成果之一。《农民发展研究文库:改革开放35年中国农民发展报告》对改革开放35年来中国农民发展情况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内容包括:35年中国农村政策发展、农民对中国发展的贡献、35年农民经济发展、政治发展、社会发展、文化发展,农民全民发展的对策等。《农民发展研究文库:改革开放35年中国农民发展报告》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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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三)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纳入法律体系
  1998年10月,中共中央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土地承包经营期再延长30年的政策,并要求抓紧制定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法规,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土地承包法》对土地调整、土地承包权利义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期限等进行了严格规范,改变了长期以来土地发包方和土地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依靠土地承包合同来规范的状况,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成为法定的、农民对土地直接支配的权利,标志着农村土地制度全面进入法制化建设的新时期。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明确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性质。无论是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还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形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还是国家所有农用地由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承包经营形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都是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受到法律保护的用益物权。至此,土地承包经营权上升为受国家《物权法》保护的财产权利。
  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与政策演变
  20世纪80年代初的农业经营体制改革,没有演变为农户个体经济,而是选择了家庭承包经营和集体统一经营这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1993年,国家将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写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将其作为我国农村的一项基本经营制度固定下来,并在同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进一步作出了规定。1998年,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强调:“稳定党的农村政策,关键是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稳定承包关系,这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正式颁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成为我国长久不变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中集体统一经营这一层次是由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来承担的。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改革与发展基本沿着两大路径展开:一是政府主导下的对人民公社体制下传统合作经济组织制度遗产的改革;二是农民自发形成、政府积极引导的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创新。
  (一)农村社区型合作组织发展与政策演变
  农村社区型合作组织的初始改革是在政府直接推动和主导下进行的。而这背后的直接驱动力来自于农民的创新,来自于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实施。
  1.建立地域性合作组织
  中共中央在1983年《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肯定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坚持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和某些统一经营的职能,是一种“分散经营和统一经营相结合的经营方式”。按照该文件精神,生产队或大队在实行联产承包以后仍然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它们还应当继续履行完成国家生产项目安排、保证完成交售任务,管理集体的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和其他公共财产,为社员提供各种服务。文件强调,“为了经营好土地,这种地区性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必要的。”
  中共中央在《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为了完善统一经营和分散经营相结合的体制,一般应设置以土地公有为基础的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这种组织,可以叫农业合作社、经济联合社或群众选定的其他名称;可以以村(大队或联队)为范围设置,也可以以生产队为单位设置;可以同村民委员会分立,也可以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该文件还对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职能作了明确规定,要求“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组织为农户服务的工作上来”。
  198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一九八六年农村工作的部署》中,再次强调“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应当进一步完善统一经营与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1987年,中共中央关于《把农村改革引向深人》中,将地区性的合作经济组织具体化为乡、村合作组织。并进一步阐明,“乡、村合作组织实行分散经营和统一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制”,“乡、村合作组织主要是围绕公有土地形成的,与专业合作社不同,具有社区性、综合性的特点”。其基本职能“应承担生产服务职能、管理协调职能和资产积累职能,有条件的地方,还要组织资源开发,兴办集体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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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总序
第一章 三十五年农村改革与政策演变
第一节 农村改革发展历程
第二节 农业经营体制改革与政策演变
第三节 农业市场化改革与政策演变
第四节 农村经济改革与政策演变
第五节 农村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与政策演变
第六节 统筹城乡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二章 三十五年农民对中国发展的贡献
第一节 农民对中国经济发展的贡献
第二节 农民对城镇化和社会发展的贡献
第三节 农民发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贡献

第三章 三十五年中国农民经济发展
第一节 农民家庭收入
第二节 农民家庭消费
第三节 农民家庭储蓄与借贷
第四节 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农民就业
第五节 农民生活方式
第六节 农村扶贫开发

第四章 三十五年中国农民政治发展
第一节 三十五年中国农民政治发展的历程
第二节 三十五年中国农民政治发展的内容
第三节 中国农民政治发展的展望

第五章 三十五年中国农民社会发展
第一节 中国农民社会发展概述
第二节 中国农民社会发展现状
第三节 中国农民社会发展展望

第六章 三十五年中国农民文化发展
第一节 中国农民文化发展的历程
第二节 中国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发展状况
第三节 中国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发展状况
第四节 中国农民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状况
第五节 中国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发展状况
第六节 农民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状况
第七节 未来农民文化发展的展望

第七章 推动农民全面发展的改革创新
第一节 中国农民发展面临十大问题
第二节 制约农民全面发展的原因剖析
第三节 推动农民全面发展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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