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政府以积极的财税政策以及拓宽创业金融渠道等政策推动大学生自主创业。规定当转让产品重新投资于创业企业,至少持有10%以上资本的投资人所获企业股票或股份转让的增值部分可延迟课税。为解决个人创业初期的资金困难,法国政府为个人创业提供各种补助和奖励金;由地方组织、维护创业权协会、信用贷款机构向创业者提供无需担保的信用贷款等措施。
法国政府把创业教育视为增强国家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活动。专门成立了创业计划培训中心。举办国家级企业创业大赛,旨在通过创业大赛发掘优秀技术创新项目,并给予获奖项目研究、技术及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启动开放性青年挑战计划。该计划主要为18-25岁的青年或青年团体开展创新创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政府跨部门的联合和合作、培训、咨询、中介、后勤服务,以鼓励创新、帮助青年创新创业。
(四)德国
为鼓励大学生创业,从1984年开始,德国就对中小企业实行特别优惠条款,特别是对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实行税收减免政策。例如:现行《营业税法》第19条(中小企业纳税)规定:如果上一年营业额不超过17500欧元,且当年预计不超过50000欧元,该企业可以免缴增值税。德国复兴银行则在启动资金的发放政策上为中小企业和自由职业者提供帮助。
为鼓励和支持创业,德国建立了很多创业者中心以加强创业引导服务。从1983年建立第一个创业者中心至今,德国已有创业者中心270个。德国联邦教研部实施的EXIST-SEED计划目标在于:改善德国大学和专科大学的创业环境,提高大学创办企业的数量,保证增加新的工作岗位。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及科研机构创业,德国联邦经济和技术部启动EXIST项目,通过大学和高校为创业毕业生提供支持,营造高校和科研机构积极创业的氛围。
(五)日本
日本是采取分散立法的形式鼓励大学生创业,即将就业或促进就业的相关内容分别立法。但这些单项法规又能彼此呼应、互相配套、相互制约,共同发挥其促进就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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