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的利息理论认为,利息乃是使资本的供给与其需求相等的那种价格。说得更确切些,你应该用“可处置资本”一词来取代上述的“资本”一词,而如同我们业已解释过的那样,让“资本”一词仍旧去描述那为了未来的产出而把各种投入物化于其间的物质对象。
有些作者也喜欢引用“人的资本”,把教师和教练员的工作,看作是对那些受教育者的投入,这些投入将使得他们到将来能够比他们未受过所说的这种教育和训练时生产出更多的东西。这里我们也有一个倒推的问题。存在那些培养教育者的人的劳动,还可照此继续往回推。这是一个很好的类推法,但对我们的帮助却有限。不过它有一个重要的用途。若政府可以得到的可处置资本数额有限,它就应该确保以一个恰当的比例用于教育和技术培训,这样做是必需的。但是这里有一个差别:那些负责进行这类投入的人们,自己通常并没有收回那些受教育者所提高了的产出量所代表的价值,正是这个差别使得利息的概念不适用于这个领域。这种情形也适合于某些物质对象范畴,像公园等等。不应该把所有教育,都看作是可处置资本的一种投入。教育中确有那么一些部分,它们把受教育者训练成为更好和更聪明的人,成为对自然和艺术的美具有更高的欣赏能力的人,成为在社会交往中其行为促进和平与和谐的人;这一来,我们便从经济学的专门领域,游荡到更为广泛的社会学领域。
在需求方面,那些进入市场的人,需要有可处置资本,以便能够为把活投人物化为生产资本提供资金,而生产资本只有在晚些时日才提供产出。要理解他们为什么准备为此支付一笔代价,是很容易的。为了对消费品资本进行投资,也有对可处置资本的需求。它采取可以统称为消费品信贷的各式各样形式(见下面)。在这次对利息的性质问题进行非常一般的讨论中,我将暂时把各种借款——短期、中期、长期,等等——与换取证券而获得的可处置资本之间的区别,都撂在一边存而不论
何以供给者并不满足于在晚些时日收回他的可处置资本,而满足于不过是一种并不过分的交易服务费呢?供给者有一种时间偏好。他被要求用手头现有的价值去换取将来某日的价值。他宁愿选择现在手头持有价值,若是要求他牺牲这个而去换取未来的价值,他便需要一笔相当可观的酬金来诱致他这么做。而利息,我们已经讲过,正是对当前节欲的报酬。
这个时问偏好有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应该严格加以区别,但经常并非如此。一个方面,是庇古所说的“缺乏望远镜的能力”。人们对于在将来某个时日拥有一定数额价值时的乐趣,常常不能够像他们对于现在能获得同样数额价值的乐趣观察得那么清楚。与此有密切关系的是无理性欲望,这是一个感情冲动问题。大卫‘休谟说过:“理性是,而且应该是性欲的奴仆。,,在这方面,这个“应该是”是否妥当,我们一会儿将加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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