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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宋代军队经营问题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101092127
  • 作      者:
    王云裳著
  • 出 版 社 :
    中华书局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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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云裳,历史学博士(1992年,杭州大学)、教授。宋史学会会员,岳飞研究会会员。为辽宁省社科基金评审专家。出版专著《刘?评传》(巴蜀书社2001年9月出版),先后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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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宋代军队经营问题由于史料较缺,又相当零散,搜集破费力气,考辨更需功力,因此长期以来很少有人做系统完整的研究。《中华文史新刊:宋代军队经营问题研究》系统研究了宋代军队以“回易”为主的经营活动的方式、主体、政策与实行,以及主要的经营项目等问题。并探讨了形成宋代军队经营活动尤其活跃的原因以及造成的影响等问题。《中华文史新刊:宋代军队经营问题研究》史料丰富,考证翔实,在考辨中品评,论从史出,分析精当,是一部功力扎实、不尚空谈、注重实证的学术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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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将州县赋税归朝廷后,朝廷再以公使钱名义返还给各藩帅(数额不等),由其自行支配。从藩镇擅自征收、自行占留所属辖区赋入,到州县租赋悉归朝廷,而由朝廷重新支拨给藩镇费用,这决不是藩镇获得可支配财税形式上的变化,而是朝廷收取军职财权的实质性政策措施。这样,大将获取财源的性质就完全改变了,财权便由此收归中央,并实实在在得到实现。如宋初李汉超镇守河朔时,宋廷给公使钱动以万计;宋真宗景德(1004-1007)初,雷有终为并、代路副都部署,岁给五千缗;石普为并、代副部署,诏[岁]给公使钱二千五百缗②。真宗时,还有大将曹彬、曹利用都曾给公使钱岁以万缗计③。当然,解除诸大将的财权,如同剥夺他们的兵权等大权一样,是逐步实现的,不可能通过“一日召便殿赐饮款曲”即能完成,但事实确系是从太祖开始,诸大将的财权渐渐收归中央。
  如上所述,宋太祖在实施上述意图,收夺藩镇占留赋入的过程中,是循序渐进,一步步进行的。首先于乾德二年(964),“始令诸州自今每岁受民租(即田赋)及筅榷之课(即商税),除度支给用外,凡缗、帛之类,悉辇送京师”④。乾德三年(965),下诏各边关将帅不得占留度支经费以外的金帛等财富,又再度重申:凡助军实之费,悉送部下,无得占留。在吞并了荆、湖,西灭后蜀后,“储积充羡”,又别建封桩库(也即内库),“凡岁终用度赢馀之数皆人焉”,以备军需。宋太祖对他周围的大臣说:“军旅饥馑,当预为之备,不可临事厚敛于民。”强调除度支给用外,一路所属州县财赋,皆属军实之费,皆归中央,各节度使不得截留。乾德(963-968)以后,陆续在各路设置转运使负责这一事项,并专门设置封桩库,每征服一地,转运使就将所得金帛等运送京师,“由是利归公上而外权削矣”①。(内库所藏也被太祖用作赏赐之费)原则上使藩镇不得支配当地财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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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
第一章 隋唐五代以来的经营活动追溯
一 隋唐五代的“回易”与“营运”
(一)隋唐以来官府以公廨钱回易、举放高利贷
(二)唐代军府以公廨钱放贷获利
二 唐、五代藩镇“占留赋人”与“置邸兴贩”
(一)唐中叶藩镇控制地方财赋,置回易邸店、举贷
(二)五代藩镇的继承
三 宋代军队营利与唐代之简单比较

第二章 宋代军队营利性经营活动的开启
一 “稍夺其权,制其钱谷”的“抑武”政策
(一)严禁藩镇占留赋人,收回场院税课
(二)废除节镇领支郡体制,派常参官出任地方官
(三)功臣宿将出为地方节度使,以文官填充节度使阙位
(四)“抑武”政策与军队经营活动的盛行
二 任边帅“皆富于财”的怀柔政策及对后世的影响
(一)西北将帅拥有回易经营的极大自主权
(二)对后世的影响
三 对边帅重将的两手策略:经济上宽纵与政治上严控
(一)反差:严惩贪官豪横与宽纵边帅不法
(二)严控:惩戒将帅政治上专横,心理上不忠
(三)权衡:惩治与宽宥并用的权变之策
四 宋朝前期统兵大将及其子孙们的违法经营活动

第三章 宋代军队营利性经营活动概况
一 经营活动的基本历程
二 对军队回易利弊的讨论
三 军队经营模式
(一)委托经营:买工
(二)“官营”与“私营”的盛行
四 军队经营项目繁多,役使军士禁令难行

第四章 主持管理军队经营活动的群体
一 差注军职的武臣及其与军政、军务、后勤等相关之武人
二 掌军(或握兵)文臣
三 关于知州(府)等地方长吏
(一)关于知州的身份
(二)关于知州的职能
(三)结论:地方长吏兼领军职
四 主兵的宦官(即宦官差遣为兵官)
五 相关的从属人群

第五章 军队回易经营的相关政策规定与实行
一 合法的回易本金来源——随军公使钱以及其他官钱
(一)随军公使钱库的功能、用途与使用原则
(二)军队公使库中的正赐公使钱
二 特殊的回易本金来源——借贷封桩钱、军资库等官钱
(一)借贷封桩钱
(二)借贷地方军资库等官钱
三 违法的回易本金来源——结籴款
四 帅府边州公使钱及其赢利的管理与使用情况
(一)兵官将校是缘边公使钱库的管理者
(二)但不入己,便宜支配
(三)基本用途——回易以赡军、犒军
五 屯兵州军赡军犒军的主要形式——定期管设宴请

第六章 营利性经营之一:盐、酒、茶货
一 盐的私贩
(一)水上私贩,水陆联手
(二)军人、百姓勾结兴贩
(三)渎职舞弊,在缉私中执法犯法
二 回易私茶
三 军队中的酒业经营及宋廷政策
(一)建立赡军酒库,造酒开沽
(二)买扑坊场
(三)非法销售酒品
第七 章营利性经营之二:经营房地产与走私铜钱等杂项
一 侵吞土地,经营房地产
二 买卖女口
三 走私铜钱
(一)兴盛的各族民间走私贸易
(二)军界参与边境走私
四 出卖度牒、倒卖钞券、贩易交引
五 买卖军用品

第八章 营利性经营之三:“债帅”放债
一 唐后期的“债帅”
二 宋代高利贷的盛行
三 宋代军中的“债帅”
(一)“债帅”的奔竞
(二)“债帅”与私放军债等敛财活动
(三)向兵级赊卖官物

第九章 宋代的漕运与军队经营活动
一 宋代漕运概况
(一)宋代的“纲”及漕纲
(二)漕粮运输的政策规定
(三)漕粮的主要干线和布局
二 军人参与漕运的政治军事意义
三 军人是漕运的主体力量
(一)漕运中的低级武职押纲队伍与舟卒
(二)官军作为纲运主体力量的原因
(三)关于押纲军(大)将中的非武职成分
四 漕运中押纲武臣与舟卒的营私获利活动
(一)纲运官物时夹带私货贩易
(二)在转般交装中营私舞弊
(三)直接侵盗官物
(四)擅自靠港,违程住滞,投机谋利
(五)南宋时期的“随纲”

第十章 军队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法律刑名与惩治手段
一 关于赃罪
(一)宋初两朝对赃罪的惩治
(二)真宗朝以后对犯赃当死者的相关法律与惩治
(三)对赃罪不至死者的相关法律与惩治
二 关于纲运中军人犯法的处置规定
三 私役军士法、计庸律及私相交易律等

第十一章 营利性经营原因之一:宋代社会环境与“重文抑武”政策
一 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宋代社会生活
(一)商品经济在宋代的快速发展
(二)以城市为依托的驻军格局与军人行为规范
(三)封建社会主流意识变化对军队的影响
二 “重文抑武”政策下武将的扭曲心态与行止
三 “重文抑武”政策与放纵武人“嗜利”不法
(一)北宋时期
(二)南宋时期

第十二章 营利性经营原因之二:募兵制度下的养兵政策
一 唐宋之交的兵制变化
二 “冗兵”与军队经营自养的应运而生
(一)“养兵至冗”
(二)庞大的家属群
(三)简汰的呼声
三 “动为自营之计”的兵卒谋生活动
(一)士兵逃亡与“自营”
(二)士卒的谋生经营活动
四 养兵政策造就的非战斗人员与军队经营活动
(一)特殊军种——厢军(厢兵)
(二)特殊群体——剩员及半分、不入队

第十三章 营利性经营原因之三:军士生活贫困(上)
一 “天下之困本于兵”
二 供军机制
三 宋军俸禄与实际生活水准
(一)两宋军俸
(二)宋朝军士的实际生活状况

第十四章 营利性经营原因之四:军士生活贫困(下)
一 军政废弛,粮饷管理不肃
(一)“粮勾院”与审核签批制度
(二)质量保证制度与实际执行情况
(三)减克钱粮,拖延给付
(四)坐仓制度的强制执行
二 将帅“贪而猎士卒”
(一)私役军士,假公济私
(二)差出买工,纳钱军营

第十五章 军队营利性经营活动的作用与影响
一 营利性经营活动主要目的与作用
(一)为招募骁勇、刺探情报提供经费支持
(二)战时的应急补缺功能:减缓科敛,保持斗志
(三)平时的基础保障功能:奖赏激励,赡军自养
二 经营营利的负面流向与影响
(一)成为将帅们中饱私囊、克剥军士的财力基础
(二)成为将帅们苞苴馈遗的经费来源
(三)影响财政税收,窒息流通渠道,阻碍商品经济
三 军事领域深层持久的危害与后果
(一)训练废弛,“兵不类兵”
(二)经商敛财,将成庸将
(三)“兵威不振”,被动挨打
引用书目
古籍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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