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干涉内政原则是当代国际法基本原则之一,干涉却是国际政治中常见现象。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立了以主权国家为基础的国际体系,但是不干涉确立为实在国际法上的基本原则却是20世纪的产物。《国际法论丛:论当代国际法上的不干涉原则》追溯了不干涉原则发展的国际法历史,剖析了不干涉原则的法律性质及其渊源,着重阐明了不干涉原则的法律适用。当下,不干涉原则面临着全球化、人权国际化的影响和挑战,《国际法论丛:论当代国际法上的不干涉原则》从实在国际法的角度做了分析和回应。本书区分了不干涉一般原则和国际组织不干涉内政原则。国际组织不干涉内政原则适用于国际组织与其成员国之间的关系,而不干涉一般原则适用于国家和国家之间、国家和其并未参加的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国家和私人性质的国际关系参与者之间的关系。《联合国宪章》第2条第7款在联合国法律和实践中具有宪政色彩。《国际法论丛:论当代国际法上的不干涉原则》也着重分析了非强迫性干涉的法律构成及其适用,这也是本书的一个创新之处。在新的形势下深入研究不干涉原则,一方面是对新中国六十多年来不干涉内政的主张和实践的一个总结和回顾,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中国在外交实践中更好地运用不干涉原则来维护国家利益,并同时也为维护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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