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战争早期,第二次大陆会议授权建立几个来复枪手连(共有1000人之众),隶属大陆军。威廉·汤普森中校指挥的来复枪营由12个连组成,其成员本身就是猎手和神枪手,其中最著名的连队要数丹尼尔·摩根的人马。他们都配备了“宾夕法尼亚”来复枪(有时称之为“肯塔基”来复枪),毫无疑问,这是那个时代最好的火器之一。
长射程来复枪也可以用来对抗敌军炮火的潜在威胁。而“瞄准军官”的战术思想一度令英国人大为光火。弗雷瑟尔是1777年第二次萨拉托加战斗中的英军总司令,就是被美军的狙击手墨菲击毙的。
墨菲配备的是一支宾夕法尼亚双管叠加式来复枪(一上一下),这也许能够解释他何以能在第三和第四次射击时那么精准地击中目标,要知道,他们当时正骑在马上,可能正在运动中呢。给来复枪上子弹需要时间,因此,能够在一次装弹后进行两次射击的优势在于,神射手发出第一射后,如果失手,他能够立即重新瞄准进行第二射。能够在超过300码距离处取得如此出色的战果,不能不说这是射击史上一个极其辉煌的壮举。
不久,英国就开始征募他们自己的来复枪手,最出色的英军来复枪手可能算是帕特利克·弗格森中尉了。他是一名一级射手,同时也是新颖的后装式弗格森来复枪的发明者,该枪每分钟能够进行4—6次精确射击。由于他坚决不干那种背后放冷枪的不光彩的事情,莫名其妙地放跑了大陆军总司令乔治·华盛顿。在弗格森受伤后,他的来复枪部队也随之解散了。P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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