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的外国直接投资管理法治化水平不是很高,蒙古也在逐步改善其外国直接投资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两国外商投资的法治化管理都需要不断提高和完善。朝鲜还不是一个走向法治化的国家,其外国投资法律法规上的规定和承诺如何得到实施和遵守,还具有非常大的不确定性。
在投资便利方面,主要涉及政府采取行动和措施促进和便利外国直接投资的准入、运营和处置。增加投资便利是目前各国改善投资环境包括法制环境的重要努力方向,尤其是指增加政府法律、法规、规章、程序、措施和决定的透明性、简便性和可预测性,这实际上就意味着政府要为外国直接投资提供一个全面的良好的法治和善治的制度环境。就此而言,日、韩两国总体上具有比较完善的法治乃至善治的制度环境,两国政策和法律的透明度、便捷性和一致性程度都很高;中、俄两个转型经济体仍然处在建设法治的过程之中,而善治的目标就更是一个需进一步努力的目标;蒙古也正在逐步加强法治建设;朝鲜尽管在其经济开放区规定了投资便利措施,但尚未明确走向法治和善治的目标。总体而言,东北亚区域投资合作的法治、善治等投资便利建设都仍然存在着许多不完善之处,都仍然需要进一步努力。其中,中国近年来开始强调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在区域投资合作方面,《东北地区振兴规划》(2007年)和《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以长吉图为开发开放先导区》(2009年)是中国在国内法层面为增加投资便利包括东北亚区域投资便利的两个重要的政策性文件。其中规定了加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人才开发和培养计划等方面的目标和措施;还规定,“进一步清理修订完善现有政策和各类法规,建立稳定、规范和可预见的政策环境以及与国际通行做法相适应的法制环境。创新涉外经济和管理机制,提升和完善涉外管理和服务功能,创造良好的商务环境。实施出入境管理改革,简化人员出入境手续。进一步推进‘大通关’工程,设立快速通关通道,加快推行海关与企业一对一的无纸化通关模式。区域内进出口货物的检验检疫,实行直通放行和大企业驻厂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扩大区域内县级及以上政府的投资和贸易管理权限。改革开发区管理体制,增强服务功能。完善吸引外资特别是国外战略投资者参与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政策,促进图们江地区产业提升”。“在现有的大图们倡议合作机制基础上,定期举办东北亚经济合作论坛、图们江区域城市论坛等专业性研讨活动,搭建互信互动的信息交流和人员往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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