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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司法规则制定权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748268
  • 作      者:
    王杏飞著
  • 出 版 社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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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杏飞,湖南桃江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武汉大学法学博士。现为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曾获陈光中诉讼法学硕士生奖学金(2003年)、博士生奖学金(2010年)、优秀博士论文奖(2012年)、武汉市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07年)。在《中国法学》《现代法学》《法学评论》等发表论文4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6项,参编教材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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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法院的基本职能是严格适用法律来解决纠纷、维护秩序与实现正义。如果立法“供给不足”,通过司法解释无法求得妥当的规则,法院既不能拒绝裁判,又不能创造法律,该做何种选择?这是法律科学无法回避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
  《司法规则制定权研究》以敏锐的理论视角,提出既不同于司法解释权,又有别于司法造法的学术概念——“司法规则制定权”,在对其进行系统论证的同时构建科学的制度规范,从而创造立法权、人民权益保障与司法公正三赢的格局,为探索融合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的中国法治道路提供新的理论资源与制度镜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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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其五,《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几个问题的意见(修正稿)》①
  从内容上来看,该意见对如何处理财产权益纠纷提供了比较全面的审判原则与规则。处理土地纠纷,应该贯彻“土地所有权归国家与集体所有,一律不准出租和买卖”的原则;处理山林纠纷,遵循“有利生产,保护山林,便于经营管理和合理利用资源”原则;关于水利与水上纠纷,要以“原有所有权与合同规定为基础”,从“便于管理、保护维修、综合利用”的原则出发,本着“团结、互助、互利”的精神予以解决。
  有必要提及的是,根据1954年《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既然人民法院只服从法律,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又如何具备如此“神奇的力量”?从立法上来看,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有权“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在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提审或者指令再审等方式来监督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更为重要的是,在立法大面积空白与极度匮乏的现实条件下,各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更是具有极大的依赖性,寄希望于最高人民法院能够给出“答案”。从中共中央的意愿来看,为统一贯彻实施政策与政令,也迫切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对政策与法律给出具有现实操作性的“解释”。否则,法院的“独立审判”就成了“任意审判”,“服从法律”就会异化为“服从自己”,司法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就不复存在。因此,尽管最高人民法院的诸多“解释”没有解释对象,名不副实,但其至少在形式上满足了“服从法律”“依法审判”的要求,具有历史的合理性与正当性。依照本书的界定,这些形式各异的文件实质上包含着大量的司法规则。
  总的说来,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都在正常进行。1957年后,由于党在指导方针上受“左”倾错误思想的影响,宪法与法律确立的诸多原则遭受严厉批判。“独立审判”被批判为“反对党的领导”,依法办案被批判为“法律至上”“法律万能”,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之下,法律可有可无,政策代替了法律。进入“文化大革命”阶段,“四人帮”提出了“砸烂公检法”的反动口号,民主法制建设遭受严重破坏。1967年起,人民法院被实行“军事管制”,由公安机关的军事管制委员会代替人民法院行使国家的审判权,最高人民法院“名存实亡”,各项工作陷入停滞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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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引言
第一章 司法规则制定权之概念界定
第一节 司法规则制定权之解析
一、司法的双重面向
二、司法规则之界定
第二节 司法规则与司法解释的关系
一、司法解释之解说
二、司法解释与司法规则的关系
第三节 司法规则制定权与立法权的关系
一、司法权与立法权的相对分立
二、司法规则制定权与立法权的关系
本章小结

第二章 司法规则制定权之基本考察
第一节 大陆法系国家司法规则制定权的演变
一、查士丁尼《国法大全》时期
二、法国大革命前后
三、《德国民法典》时期
第二节 英美法系国家司法规则制定权的发展
一、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法
二、英美法系国家的程序性规则制定权
第三节 对我国司法规则制定权的历史回顾
一、1949-1978年
二、1979年至今
本章小结

第三章 司法规则制定权的确立基础
第一节 事实基础:恒有缺陷的法律
一、法律漏洞
二、不合目的性
三、法律的滞后
第二节 规范基础:禁止拒绝裁判
一、禁止拒绝裁判原则的简要考察
二、禁止拒绝裁判原则与司法规则制定权
第三节 理论根据:司法独立
一、司法独立的多种面孔
二、司法独立与司法规则制定权
本章小结

第四章 司法规则制定权的功能分析
第一节 促进司法统一
一、司法不统一的各种表象
二、影响司法统一的主要因素
三、司法规则促进司法统一
第二节 强化权益保障
一、司法负有保障权益的义务
二、司法规则提升权益的保障水平
第三节 促进法律生成
一、法律生成的两种主要模式
二、法律生成的新机制
第四节 提升法院职能
一、作为审判法院的最高人民法院
二、作为决策法院的最高人民法院
三、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最高人民法院
本章小结

第五章 司法规则制定权之制度构建
第一节 司法规则制定权的确立
一、当前司法规则制定行为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确立司法规则制定权的几种主要模式及我国的选择
第二节 司法规则制定权的应然限制
一、合法原则
二、公正原则
三、中立原则
第三节 司法规则制定权的运行规则
一、主体制度
二、程序规则
三、参与制度
本章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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