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要有健全的法律体系,也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法律职业共同体队伍。法治国家目标的实现,不仅要求有良好的法律制度设计,更需要具有较高职业素养的法律职业人。“对正义的实现而言,操作法律的人的质量比起操作的法律的内容更为重要。”但目前我国还未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职业者阶层。当前影响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构建的主客观因素很多,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法律职业伦理问题。职业伦理的缺失,造成了司法腐败严重,也直接影响着法律职业的声誉和形象,直接威胁到司法的公正,从根本上阻碍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从2007年开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来,便开设了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并以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为契机,全面构建了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体系,深人研究和探索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法律职业理念的塑造:未来职业法律人的感悟与思考》作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成果的展示,共收集了66篇“法律职业道德”课程的结课论文。所收录论文都经过课程主讲教师贾海洋教授的悉心指导和认真修正,真实地反映了他们作为未来职业法律人的感悟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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