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东平,福建省周宁县人,1961年6月生。1978年考入厦门大学历史系历史学专业,分别于1982年、1985年、1993年获得历史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1995—1997年为日本佛教大学文学部客座研究员,1997—1998年为日本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招聘的外国人学者。现为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中国儒学与法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著有《犯罪学新论》(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2006年版)及多部合著,曾在《历史研究》、《法学研究》、日本《古代文化》等专业杂志上发表30多篇学术论文。
朱腾 男,1982年生,浙江舟山人。2004年、2007年、2010年分别从中国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中国法文化史。曾在《政法论坛》、《清华法学》、《哲学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先后主持或参与国家社科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等项目共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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