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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明清公牍秘本五种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2042891
  • 作      者:
    郭成伟,田涛点校整理
  • 出 版 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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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法律文化研究文丛18:明清公牍秘本五种(第2版)》是明清两代公牍秘本中的珍奇秘本。明代王俊川的穴浚川公移驳稿移,撮其要者,是提倡“公、明、慎”的行政舆司法“大道”,同时又强调在实践中要同“变”和“通”相结合。穴新纂四六合律判语移为明代夫名作者所着,综其要略,在于强调详解穴大明律》的真是律意,以期依律办案,减少差误。清康熙年间的昊宏着有《纸上经纶》一书,则注重司法实务的办理,不论人命、盗贼重案,还是婚姻、田土与轻微刑案,都坚持反复审理,乃至“一驳再驳”,推理入微,求得真情与实判,反映出深厚的学养与功力以及慎重刑狱的精神。清乾隆年间的夫名作者所着穴钱谷指南移,则反映这一时期行政执法与监察以及司法审判的真实状况,也是其经验的概括与升华。清嘉庆年间夫名作者所着《招解说》,则可能是地方官及其师爷处理当地政务与司法实务的真实记录。总而言之,上述五种公牍秘本,为海内外极为罕见的珍本。其中的真知灼见,给后人以深刻启示,足以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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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除将底张驿驿丞朱玉访察问革外,若不通行禁革,地方贻害未便。为此仰抄案呈堂,照依案验内事理,转行各该守巡等官,备行所属大小衙门,今后如遇各该上司,若有前项发卖、指取名目,不拘公文私票,务要申达本院知会,仍不许一概擅以科敛。若是近年以来,曾有此等事弊,许令径自开具揭帖,呈送本院,即同自首,事亦不查。若或隐匿不行呈来,或体访得出,或被人告发,虽不入己,不准花销,定照驿丞朱玉一例问发,不恕。
  一、为查报贼情。卷查先奉都察院巡按陕西一千六百十九号勘合,札准兵部,咨该先巡按陕西监察御史宋参奏,奉圣旨该衙门,知道,钦此。该本部查议复题节,该奉圣旨是来天球拜杨大经都住了俸,戴罪杀贼。王韶等提了问,钦此。钦遵移咨,备札前来,提问施行。奉此行间,续奉本院巡按陕西一千六百三十九号勘合、札付,为节累功次未蒙升赏,屈受参提,乞恩分辩冤枉等事。该汉中卫指挥同知王韶奏,奉圣旨兵部,知道,钦此。钦遵移札前来,拜问施行等因。奉此依奉俱经案行陕西按察司转行关南道分巡官勘问,去后延久未报,行催间。今承准钦差巡抚陕西等处地方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蓝会稿,为病故军政官员事。内开汉中卫掌印指挥使王翱病故,推得军政佐二指挥,同知王韶相应掌印兼管屯缘由到院。承此看得指挥王韶,既该巡按御史宋参称承委截杀,全不用命,流贼临城而闭门不出,郭圯冲锋而按兵不援,以致失陷孤忠,因而改劫州县一节,似乎情罪深重。今奉钦依提问,即系有罪人犯,必待问完奏请发落,方可委用。况犯法被提,复得用,则有事之际,复用此不职之徒,何以警劝。除将原承会稿难以遵行案候外,今照前因,拟合照催,为此仰抄案行府着落。当该官吏,照依案验内事理,即便备行。该道分巡官查照节行案札内事理,将指挥王韶等作急行提到官,从公追问明白。议拟各犯应得罪名,具招呈报,以凭施行,毋再迟违,通惹参究不便。该府仍备申巡抚衙门知会,另委相应官员掌管印信,庶几法有归一,事无窒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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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版前言
前言
浚川公移驳稿
新纂四六合律判语
纸上经纶
钱谷指南
招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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