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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宋代证据制度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2049654
  • 作      者:
    魏文超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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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魏文超,男,1971年生,安徽长率人,阜阳师范学院副教授。1996年毕业于阜阳师范学院中文系,获文学学士学位,2005年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法律史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12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史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2005年晋升为讲师,2010年晋升为副教授。研究领域为法律史学,共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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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历史的法学文丛:宋代证据制度研究》是在魏文超的同名博士论文的基础上加工而成的,是学界关于宋代证据制度研究的第一部专著,有较高的学术创新意义。对该博士论文的最初选题,我大力支持,该论文在撰写的过程中,我一直非常关注,对论文定稿也大体满意。当然,对于文中的一些不足,如背景史料过多、提炼不够、对主题略有冲淡等,我也予以指出。对此,《历史的法学文丛:宋代证据制度研究》将原博士论文中的一些不必要的背景史料予以删减,虽总字数减去约七万字,但论文行文更显精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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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二)宋代好讼世风与讼师群体的推动
  1.宋代健讼之世风的形成。民风习俗乃社会的政治、经济与文化生活的综合反映。好讼乃是宋代社会比较普遍的风俗。翻开宋代史籍,“兴讼”、“嚣讼”、“健讼”等词语俯拾皆是,表述虽异,其意一也,即善于或喜好打官司之意。
  宋代民众在诉讼中使尽浑身解数,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或伪作冤状以诬人,或收集阴私,以备揭发他人,或伺机妄诉,或从中谋利,或诬陷他人,或缠讼、唆讼和资讼,从侧面反映了儒家“亲亲尊尊”的伦理约束力已大大松动,宋代家庭成员之间民事主体权利范围比前代已大为拓展。
  宋代好讼之风非个体、局部之社会现象,乃社会之群体现象,那么这种社会现象的背后存在多种社会原因。宋代的社会转型,在中国历史上引发了又一次社会新思潮的萌发,这种社会环境为带有人身与思想解放意义的社会新思潮的产生提供了温床。在这种社会氛围下,社会民众思想活跃,积极参与包括诉讼在内各种社会活动,从而形成了好讼之民风。宋朝建立之后,全力强化中央专制集权,将政权、财权与军权紧紧握于朝廷手中,但在抓紧权力的同时,却放松了对社会的控制力度,正是在这种相对宽松的社会环境中,才会产生世风百变、诉讼风起的现象。宋朝虽承袭了唐律,制订了《宋刑统》,但由于宋代社会形势迥异于唐代,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趋于复杂化,《宋刑统》已远远不能适应现实生活的需要,于是北宋中期又“随时损益则有编敕”,并由最初的律、敕并重发展至神宗时期的“以敕代律”,北宋后期又出现断例、指挥与皇帝的“御笔手诏”,从而使宋代的法律形成由律、敕、令、格、式、断例和指挥等组成的极为庞杂的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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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总序

导论
一、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
二、选题的缘由与研究价值
三、研究方法
四、宋代证据制度形成的社会语境
第一章 宋代证据制度之立法
第一节 物证制度之立法
一、物证类别
二、物证立法之意义
第二节 书证制度之立法
一、规定书证的证据效力
二、法规中的书证种类
第三节 检验制度之立法
一、规定检验时限
二、规定公开公正检验
三、规范检验程序
四、规定检验人员的职责
五、规定检验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四节 言词证据制度之立法
一、规定口供的证明力次于物证
二、规范刑讯制度
三、规范证人制度
四、规定言词证据提供者之法律责任

第二章 宋代证据体系
第一节 言词证据
一、口供
二、原告、被害人陈述
三、证人证言
第二节 物证
一、宋代物证地位的提升
二、物证的种类
三、宋代物证理论的形成
第三节 书 证
一、书证制度在宋代的鼎盛发展
二、政府档案类书证
三、契约类书证
四、其他书证
五、书证的防伪措施
第四节 检查勘验结论
一、检验主体的专业化
二、检验程序的规范化
三、尸体检验、现场勘验、调查访问的全方位现场勘验模式
四、检验结论在民事案件中的运用

第三章 宋代证据的获取、审查与适用
第一节 证据的取得
一、运用谲术
二、刑讯逼供
三、检查、勘验
四、调查走访
第二节 证据的审查与运用
一、书证的审查与运用
二、实物证据的鉴别与运用
三、言词证据真伪的辨别与采信
四、检验技术的运用
五、各种证据综合辨别与运用

第四章 宋代证据制度的人文精神
第一节 传统伦理因素的消褪
一、宋代社会新思潮的勃兴
二、宋代伦理型法律权威的动摇
第二节 宋代司法官据证定谳之司法理念与实践
一、宋代司法官据证定谳之司法理念
二、宋代司法官对疑案的审慎态度
三、证据在宋代司法定罪量刑中的决定性作用
第三节 宋代司法中抑强恤弱之理念
一、豪强势力受到抑制
二、体恤社会弱势群体

第五章 历史坐标系中的宋代证据制度
第一节 中华法系视野下的宋代证据制度
一、唐宋法制、司法制度之比较及意义
二、元、明、清三朝司法、证据制度之考察
第二节 同时期中西方司法、证据制度之比较意义
一、同时期西方司法制度考察
二、同时期中西方司法、证据制度之比较意义
“中国古代卡迪式司法”论之商榷——以宋代司法证据之理据为视角
一、“卡迪司法”论及相关论争
二、从宋代司法证据之理据看“中国古代卡迪司法”论之不足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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