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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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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中国法学教育年刊.2012-2013(创刊号).201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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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67636
  • 作      者:
    张文显主编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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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文显,1951年生,河南省南阳市人。哲学博士。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
  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理事长兼联席主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召集人、国家社科基金法学评审组组长、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法学学科召集人、全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宣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咨询委员会委员。
  历任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吉林大学副校长、党委书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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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中国法学教育年刊》由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主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张文显教授任主编,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韩大元教授任副主编,是以法学教育研究为主题的学术年刊,也是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的会刊。
  第一部分为“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收录19篇论文,主要探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法学学位教育改革问题。
  第二部分为“法学教育获奖论文选登”,刊登2012~2013年期间获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的部分优秀成果10篇。
  第三部分为“外国法学教育研究”,收录5篇论文,主要介绍了美国法学教育模式、德国法学教育启示、英国高等法学教育、美国案例教学法、美国法庭书记官的培养等外国法学教育情况,从比较研究的视角为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完善提供观察和借鉴。
  第四部分为“重要文件与会议综述”,收录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3个重要文件。
  第五部分为“研究成果索引”,主要提供了有关法学教育研究的学术著作目录、获奖论文目录、年会论文目录以及期刊论文目录,供有兴趣的同行进一步检索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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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二、卓越法律人才的时代标准
  从广义上来看,法律人才应当包括法学学术人才和法律职业人才。从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联合颁布的《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来看,法律人才主要是指法律职业人才。一种职业的产生来自于一定的社会需求,有什么样的社会需求就会产生什么样的职业。因此,职业人才的评价标准应当与相应的社会需求密切关联。从前文对当代中国司法需求的分析来看,我们认为,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发展需要的卓越法律人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忠诚的政治本色。在当代中国,忠诚是卓越法律人才第一位的政治品格。只有解决好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听谁的话的问题,才能真正做到原则问题不糊涂、政治方向不偏离。忠诚就是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党,归根结底,就是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服从党的领导,切实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权威,把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工作之中去。忠于国家,归根结底,就是要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实践认同,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错误观点的影响,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忠于人民,归根结底,就是要切实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全力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忠于法律,归根结底,就是要尊崇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二是坚实的法律素养。法律职业具有学识性很强的特点,这就决定了卓越法律人才必须具备坚实的法律素养。这种法律素养主要体现在法律理念、法律思维、法律知识等方面。以法官职业为例:在法律理念方面,一名优秀的法官必须牢固树立司法的法治性、公正性、独立性、中立性、终局性等理念。特别是要坚持依法司法,审判具体案件不仅严格遵守实体法,还严格遵守程序法;坚持公正司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确,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高效司法,在确保依法司法、公正司法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司法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在法律思维方面,必须按照司法认知规律,对审判具体案件进行审慎地、理性地思考,作出合法、合理的判断。这种法律思维具有思维切入的怀疑性、思维结构的逻辑性、思维路径的程序性、思维功能的实用性等特点。②在法律知识方面,必须精通法律知识,包括法律规则知识和法律原理知识。熟悉和掌握具体的法律规则固然重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法律原理也不可忽视。因为随着时代的发展、认识的深化,法律规则会随之发生变化,而且法律规则本身也会存在漏洞或冲突,这就需要法官掌握普适性的法律原理来弥补规则知识的局限性。
  三是高超的法律技能。法律职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这就要求法律职业者必须掌握独特的专业技能。以法官职业为例,在当前日益复杂的司法事务面前,一名优秀的法官不仅要具备良好的法律解释、法律推理、证据运用、庭审驾驭、文书制作、文字表达等基本职业技能,还必须具备高超的诉讼调解、教育息诉、沟通协调等技能。近年来,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人民法院特别强调坚持能动司法理念,这对法官的职业技能提出了新的挑战。从司法的考量因素来看,法官如果仅仅机械地依照法律作出裁判,有的案件审理往往不会取得良好效果。必须综合考量法律、政策、道德、情理、民意以及涉诉矛盾纠纷的特点、成因、背景、当事人情况等多种因素,审慎地作出裁判,才能确保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从法律适用来看,法律的不确定性、不周延性、不全面性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在法律适用的过程中,存在着正确解读法律的问题,而解读法律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采用何种方法解读法律,需要法官能动地作出选择。从司法方式来看,法官不能仅仅作为超然于诉讼各方之上的消极的、中立的仲裁者,单纯地“坐堂问案”,机械地依靠证据规则认定案件事实,而必须在必要的情况下干预当事人的诉讼,平衡当事人的诉讼能力,主动依职权调查取证。从司法措施来看,司法措施有硬性和柔性之分,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既要用好硬性方式也要用好柔性方式,要在综合考量各种因素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对象、不同情况依法采取不同的司法措施。
  四是真挚的为民情怀。带着对人民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这是做好新形势下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保证。对一名优秀法官来说,始终保持真挚的为民情怀,是其重要的职业要求。要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而绝不能用来为自己牟私利,始终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依法妥善协调平衡利益关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积极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提高诉讼效率,减轻诉讼负担,降低诉讼成本。要积极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司法工作,从群众中汲取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智慧,紧紧依靠群众做当事人的调解、教育、疏导工作,促进纠纷的有效解决。要主动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和政策规定,引导群众增强法治观念,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要把办理案件的过程变成思想疏导的过程,变成理顺情绪的过程,变成感情交流的过程,努力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要摆正同群众的位置,切实改进司法工作作风,甘当人民公仆,热情周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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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变革时代的司法需求与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公丕祥
中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模式的变革路向陈德敏秦鹏
法学本科教育几个基本问题的再思考
——兼谈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定位金福海宋振武
新时期法学学位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探索王利明韩大元冯玉军
推进协同创新,提高法学人才培养质量的几点思考何勤华
从以培养法学硕士为主转向以法律硕士为主
——论中国法科研究生培养模式之转型冀祥德
卓越人才培养与法学教育模式的转轨胡玉鸿
构建“交叉、团队与实务”三位一体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周佑勇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中法律实务技能训练机制的构建冷传莉
涉外型法律人才专门化培养模式探析万猛李晓辉
从法学教育到法律人才培养模式
——关于中国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的实践与思考霍宪丹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
——法学教育目标设定、课程设计与教学安排刍议王晨光
政法队伍职业化建设视野下法律人才培养的反思与探索蒋人文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的基本问题探讨夏锦文
论非诉法律人才培养
——法学教育体系性转变的尝试李政辉
关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改革的一点思考王新清
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研究唐波黄超英
法科生能力培养研究陈云良
地方高校法学专业研究生教育亟须解决的几个问题孟庆瑜

第二部分  法学教育获奖论文选登
国家司法考试与法律教育模式若干问题思考刘茂林
关于在中国法律教育中进行案例教学的思考王军
复合型法律人才应该如何培养
——以南开大学法学院的实践为中心的考察侯欣一
法律思维能力在法律高等教育中的核心定位及培养
——一个比较视角的研究陈骏业
中国法学教育:进步与不均衡刘坤轮
统一司法考试与合格法律人才的培养及选拔李红海
构建以法律职业为目标导向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
——中国法律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报告王健
我国法学实践教育之反思何志鹏
卓越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卓越”要素刍议曾令良
时代发展呼唤“临床法学”
——兼谈中国法学教育的三大转变申卫星

第三部分  外国法学教育研究
美国法学教育模式利弊检讨聂鑫
当代德国法学教育及其启示韩赤风
英国高等法学教育观察
——以朴次茅斯大学为例张朝霞
美国案例教学法的批判历程与启示李政辉
美国法庭书记官的职业准入及职业教育刘长波陶虹

第四部分  重要文件与会议综述
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指导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中央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2012年年会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与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论坛在青岛召开
教育部高校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2013年年会暨“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论坛在长沙召开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2013年年会第一分论坛会议综述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2013年年会第二分论坛会议综述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2013年年会“中美法学教育”分论坛会议综述

第五部分  研究成果索引
学术著作目录
获奖论文目录
年会论文目录
期刊论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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