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把握好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十八大报告强调,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一以贯之的接力探索中,我们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九十多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必须倍加珍惜、始终坚持、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同样是党领导人民历经几代人奋斗、创造、积累的重大成就。必须在全国法院系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把人民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始终把人民法院的职责定位于宪法和法律的国家权力构架之中,始终把人民法院的使命寄托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之上。
二要不断加强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保障,把公正司法作为审判工作的核心要求。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价值追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价值追求。十八大要求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司法公正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和最后一道防线。当前,我国经济社会进入发展的关键时期,风险频发、矛盾凸显,对法院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按照十八大的明确要求,从深化改革、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制度保障各方面保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三要自觉服务于“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始终贯穿于法院全部工作。十八大明确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方向和使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拓展为包括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位一体”,这是总揽国内外大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部署。人民法院能否依法妥善处理推进“五位一体”建设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直接关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成败。各级人民法院必须继续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切实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履行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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