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就业政策
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加大对流动人口就业援助的力度。一方面要建立制度化的就业帮扶机制,履行政府对流动人口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责任,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确保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得到托底安置;全面推进充分就业建设,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和工作保障制度,确保就业困难群体出现一人,帮扶一人,就业一人。另一方面要充分保障流动妇女就业权益,出台政策和细则,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开展妇女就业援助专项活动,创造公平就业的社会环境,加强妇女劳动保护,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开展妇女就业权益专项检查,废除用人单位歧视妇女的就业规定和内容,依法处罚就业歧视行为。
强化常住流动人口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为方便流动人口就业援助工作,帮助流动人口实现顺利就业、安居就业的目标,首先要建立流动人口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其次要开拓常住流动人口就业的新渠道。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再次要发展区域经济、乡镇企业和服务业。加快建设小城镇,促进就地就近就业。
5.人才政策
人力资源是发展的基础,而人才则是发展的保障。舟山群岛新区发展初期,处于打基础阶段,基础建设项目多,需要的人力资源数量自然就大,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发展,尤其是舟山群岛新区从起初注重国内生产总值(GDP)数量逐步向质量转变,由注重投入产出到科技产出,注重提升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就必须做好流动人口的人才工作,必须做好人才政策的创新。
人才管理制度的创新。人才管理是留住人才、调动人才积极性的关键所在,要创造人才工作的宽松舒心的环境,通过实施重大人才工程打造海洋人才特区。海洋是舟山群岛新区的特色,建设好舟山群岛新区,必须突出这一特色,利用好这一特色,解放思想,充分利用新区的特殊地位,建设新区人才高地。
建立健全人才优化政策。引进并留住有用的人才,必须有比长三角其他城市更吸引入的条件、环境和事业平台。为此,应优化人才引进配套政策、培育使用政策、待遇保障政策,建立创新人才的激励机制。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建立高层次人才评比表彰制度。建立由政府、社会、单位、个人等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机制,能够让一定数量的中高端人才、大量的初端人才愿意来,愿意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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