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秘密事业
(1)日本方面的立场
与海南产业的移民地调查和日沙商会的“实地耕种调查”一样,日产“自营业者”事业也充满了秘密。海兴的“招募移民的方法”和移居公会的“移居者斡旋方法”都强调“考虑到国际关系,不公开发表即予以”实施,而海兴、日产间的合同也规定“应该采取适当的措施,以不引起外界的注意”。这些可以说是其典型的事例。所谓的“国际关系”、“外界的注意”,无非是北婆罗洲政府,即英国的反应。移民事业本身一旦让移民迁居到“敌方”的土地,就无法隐藏了。那么,到底要隐藏什么呢?可以考虑两种可能性。一是得到拓务省、外务省支持的事实,二是“移民”的事实。后者是无法隐藏的事情,根据笔者近年从原日产相关人员直接听到的情况,至少已经弄清了部分事实。根据该当事者所言,关于当时的“自营业者”,又称“移居者”的事业,“移民”一词是避讳的词语,即使在经过战后40年的今天,考虑到会给当时的相关人员增添麻烦,这个词也不能用。因为当时英国当局禁止、向北婆罗洲引进日本人移民。
首先来看看拓务省、外务省参与的实际状况。在日产、海兴的合同书中,写明招募移民业务“根据情况要请求拓务省给予援助”(第五条);在合同上发生纠纷时“要请求外务省裁决”(第十条),暗示了事业与两省之间的关系,但直接的关系并不明了。前述的《拓务要览》也仅表明“让日产农林负责进行家庭移民”,因此可以断定方案是拓务省制定的,但该省具体上如何参与实施事业则不清楚。根据当时的日产相关人员所言,说起来整个事业都是拓务省的事业,如果作为国家事业,估计北婆罗洲方面不会接受,因此便伪装成日产的私有事业。在斗湖,拓务省派遣了1名职员充当当地负责人。当然,为了瞒过北婆罗洲当局,该负责人同时还拥有日产公司的职务。不过,在后述的移民纠纷时,在驻山打根领事馆发往外务大臣(松冈洋右)的密码电报中,这一人物以“拓务技术员鲛岛”的身份公然(?)出现了。虽说是密码,但也有暴露身份的可能性,难道有必要特意冒着暴露的危险提示拓务省已十分清楚的鲛岛的身份吗。
在移民出发时,日产支付了船费(年满12岁以上为56日元,4~11岁为28日元,不满4岁的为14日元)、准备费(年满12岁以上为30日元,7~11岁为15日元,3~6岁为7.50日元)(日产、移民间合同第七条)。前述1916年的久原农园(日产的前身)'的“自由移民”由自己负担旅费;上述的20世纪30年代前半期日沙商会的“实际耕种移民”也同样是自己负担旅费,其合同中规定,“日本政府提供补助时除外”(第十五条);折田的“试验移民”的旅费也从外务省的“委托”费中支出。考虑到这些情况,日产仅在30年代后半期的事业中突然“慷慨”地答应负担每户平均300日元的巨额旅费,这未免太奇怪了。船费、准备费均由拓务省支付的可能性极大。此外,“移居者”虽然得到了拓务省提供的车费(三等)的半价优惠、神户移居教养所(拓务省所属)的免费住宿等的“方便”,但这些都是拓务省的“移殖民奖励设施”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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