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有利于发家致富的特质:精明、强悍、吃苦耐劳……而无益于事业成功的东西,比如体质单薄、个性温和,甚至正常的情感诉求都会被贴上“软弱无用”的标签,遭到公开无情地鄙视。即便在家庭内部,夏甲的母亲和两个哥哥也沦为了“二等公民”,不得不战战兢兢委曲求全。他们的处境与以色列人在埃及为奴的困境相似,也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亚伯拉罕家庭在盛行“生殖力崇拜文化”的迦南地上那种被孤立和边缘化的状态。
奴化他者,正是“生殖力崇拜文化”的特质。在这里,人的价值被工具化,强者为主,弱者为奴,运转在人与人之间的是披着文明外衣的丛林法则。那么,符合这种主流文化审美观的夏甲是否就可以逃脱被奴化的命运?从表面上看,答案似乎是肯定的。虽然夏甲称她父亲为“法老”是带有讥讽色彩的,但她始终沾沾自喜地以“法老女儿”这种尊贵优越的身份自居。六岁时就喜欢昂首挺胸地盛装走在玛纳瓦卡大街的人行道上,“像一只小孔雀,华丽、高傲,洋洋自得”。即使她后来跟父亲闹翻,赌气嫁给潦倒的农夫伯拉姆,夏甲也始终活在自己的“公主意识”里,她瞧不起史普利家族所有的人,包括她自己的丈夫和儿子马文,认为他们和他们的朋友都是无法与她相提并论的劣等人。
然而与此同时.夏甲又非常清楚詹森对她的偏爱是有条件的,是看重她所拥有的潜在的“生殖力”,而不是指向她这个独立的有血有肉的个体。父亲送她去上大学,是因为聪明的她比她哥哥马特更值得投资。学成回家的夏甲不能按自己的意愿外出工作,而是必须用自己的劳动去回报和取悦她的投资人——帮父亲接待生意场上的客人,管理账目和订单。这种父女关系在本质上其实是一种变相的主奴关系。换言之,夏甲只不过是一个比她的母亲和哥哥更体面、更受重用的奴仆罢了。如果说《圣经》中的夏甲是个彻头彻尾的女奴,那么夏甲·加利过的则是一种“公主”其外、“奴仆”其中的畸形生活。
那么真正的公主应该是怎么样的呢?在《圣经》故事中,撒莱一名的希伯来文原义正是“公主”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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